招标
江苏远智达新动力有限公司51%股权
金额
641.1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5/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32024cq1000220
预算金额641.13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经理023-6362263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远智达新动力有限公司51%股权
微信 打印 复制网址 发布日期:2025-01-15
网上报名
转让标的名称 江苏远智达新动力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G32024CQ1000220 转让底价 641.13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1-16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5-02-18
标的所在地区 江苏省>无锡市>市辖区 标的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李经理/023-63622638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简况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江苏远智达新动力有限公司51%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苏远智达新动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市辖区
法定代表人 熊轲
成立时间 2021-11-10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MA27DDU39D
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股权转让通知书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51%-
2无锡澳华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49%-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3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54.37万元63.03万元59.95万元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593万元459.27万元1133.73万元
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4-11-30 139.88万元 61.30万元 58.1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514.76万元 384.58万元 1130.1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5-01-13
评估基准日 2024-11-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专项审计报告;(3)2023年度审计报告;(4)2024年11月财务报表;(5)产权交易合同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641.13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将交易保证金180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截止,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股权交易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在成为受让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7、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
8、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80 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截止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青龙路1号4-6屋
法定代表人衷小鹏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060536827Y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1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文件
内部审议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总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经理 联系电话 023-63622638
备注
相关附件下载: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pdf 产权交易合同_v466t6.pdf 动态报价实施方案.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