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2022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2年12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SXDFYZB-2022142
2.项目名称:安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2022年度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1355元。
5.最高限价:401355元。
6.采购需求:对安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内容包括: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土地集约利用状况评价、建设数据库、成果编制及成果论证评审。对安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进行监测统计,工作内容包括:数据收集填报、数据剥离与校核、土地集约利用状况测算及最后形成数据库,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后报自然资源部。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自行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临汾市尧都区滨河西路富力湾A2综合楼十八层1821室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五、开启
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进行解密
4.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泽县
联系方式:郑先生 0357-8520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滨河西路富力湾A2综合楼十八层1821室
联系方式:0357-33072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 13753713013
附件信息:
安泽磋商文件.docx安泽磋商文件.docx
116.2K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须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
2 | 响应文件(纸制)份数 |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
3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格式见第八部分)。2、响应函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度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完税证明;(扫描件)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2022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扫描件)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八部分)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提供磋商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2)提供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3)提供响应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9、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10、响应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1)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扫描件;(2)提供响应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
4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 一、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检查文件):1、 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2、 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3、 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1)服务技术偏离表(2)其他响应文件4、 对报价要求的响应内容二、商务技术文件(综合评分文件):1、商务、技术和服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部分)(1)供应商同类型项目业绩。(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3)响应文件编制的响应程度。2、主观评审部分(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部分)(1)整体服务方案。(2)技术实施方案。 (3)项目进度安排。(4)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5)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以上资料按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因素顺序排列。3、政府采购政策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的话)(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4、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5、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说明:1、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2、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装订为一册。 |
5 | 保证金金额 |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2、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3、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解放西路支行银行帐号:14050171615400000033行 号:1051770000944、交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全额返还注:请在汇款单备注里标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
6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所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或服务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9、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价格折扣。 |
8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文本。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2 | 响应函 | 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3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4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1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清晰。 |
5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2年度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完税证明。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6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2022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7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 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内容有效,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提供磋商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2)提供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3)提供响应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 |
9 |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 |
10 | 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 | 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可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磋商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的,磋商保证金从磋商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扫描件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11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商务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2 | 服务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3 | 技术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4 | 报价 | 总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共25分) |
1 |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 |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项得3分,最高得15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 15 |
2 |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服务团队中每配备一名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及职称证。(相关专业指测绘或规划类)。 | 6 |
3 | 响应文件编制的响应程度 |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得4分,每有1项未按相关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的扣1分(包括响应文件页码编制混乱、相关格式填写不完整、响应文件不清晰等不构成重大偏离的情形)。 | 4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共65分) |
1 | 整体服务方案 | 整体服务方案合理、完整,符合采购方需求,安排组织严密、各项措施与本项目实况联系紧密具体可行到位,各环节安排有序。优得15-11分、良得10-6分、一般得5-1分。 | 15 |
2 | 技术实施方案 | 技术方案重点突出、技术路线清晰、工作步骤合理,内容全面。优得20-14分、良得13-7分、一般得6-1分。 | 20 |
3 | 项目进度安排 | 对项目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完善性及承诺,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分。优得10-7分、良得6-4分、一般得3-1分。 | 10 |
4 | 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 对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内部管理分工和职责、人员配备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分。优得10-7分、良得6-4分、一般得3-1分。 | 10 |
5 | 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 | 针对本项目相关要求所做的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横向对比后进行综合评分。优得10-7分、良得6-4分、一般得3-1分。 | 10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
报价(满分10分) |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10 | |
报价(满分10分) |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中小企业 |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15-20%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监狱企业 | (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5-2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创新产品创新服务 | (1)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
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规范 | 响应文件技术指标、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总价 | 大写 : 小写 : |
项目负责人 | |
合同履行期限 | |
服务质量 | |
备注: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