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华远博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市2023年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资金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5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bc-ypsf-2023-tp-37
预算金额56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4-832793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远博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杰180999471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昌吉市2023年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资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BC-YPSF-2023-TP-37 

    项目名称:昌吉市2023年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560000 

    最高限价(元):5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市2023年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资金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6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1.有机硅磷酸二氢钾肥料;2.氯氟吡虫啉杀虫剂(具体内容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以及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5日2023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8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均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的后果。
2、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3.投标人应当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昌吉市青年南路233号

联系方式:0994-8327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远博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F座17楼

联系方式:18099947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杰

电 话:18099947123






附件信息:

  • 昌吉市2023年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资金项目谈判文件.docx

    157.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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