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大数据中心大楼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WX-202302FJ-004001001
|
|||||||||||||||||||||||||||||||||||||||||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穴市大数据中心大楼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武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2022〕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单位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招标人为武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京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穴大道以南,文曲路以西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武穴市大数据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等;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施工;货物、设备、材料等采购;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维护保修。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工作: 1)设计服务:投标人按照建安工程费报价进行限额设计,并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变更设计、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并主导完成施工图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按要求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专业设计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与主体建筑设计相关的各项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建筑、结构、电气照明及防雷、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消防、人防、装修、弱电智能化、电梯、机电配套、土石方、基坑支护、绿色建筑、环保、节能、室内外基础配套设施、人行桥、景观港东延、绿化景观(含绿化、景观照明)、室内外导视系统(含停车场划线)、室内外管线综合、车库管线综合及抗震支架设计、基础设施(水、电、天然气、道路、网络、通讯等)的接驳连通设计等。以上设计文件含修改、调整和完善(含所有专业的深化设计,不得要求招标人进行任何深化设计)。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图纸必须表达清晰、完整,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报建图要求,并负责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所有试验、检测等。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招标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 3)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材料、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4)其他工程服务:配合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报审报建、验收、备案、审查、办证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报审、施工许可报批、市政、园林、环保、消防、绿化、人防、防雷、规划、档案验收及综合验收等,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 5)其他: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 2.3质量目标 2.3.1 工程设计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2.3.2 工程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4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16日 合同估算价2247.55万元(含土建工程费、工程设计费) 其他: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概算价仅供投标人报价参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人员要求: 3.1.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应具备下列二项资质中的一项即可:1.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2020年1月至今担任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m²或单项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1.3.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并为设计方正式员工。 3.1.3.3施工负责人:①施工负责人须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为施工方正式员工。②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未出现亏损(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 3.1.5信誉要求: 3.1.5.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五日内) 3.1.5.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五日内) 3.1.5.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五日内) 3.1.5.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五日内) 3.1.5.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书面承诺); 3.1.5.6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书面承诺)。 3.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6.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3.1.6.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6.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1.6.4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1.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6.6联合体中联合协议书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内容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3.17业绩要求 3.1.7.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近3年(开标日前推3年)须具有一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和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或具有一项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必须为独立承接的业绩。 3.1.7.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近3年(开标日前推3年)应至少具有一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或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近3年(开标日前推3年)应至少具有一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或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3.1.7.3“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满足近3年(开标日前推3年)承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m²的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3.1.7.4“类似设计项目”是指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满足近3年(开标日前推3年)承接单项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m²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1.7.5“类似施工项目”是指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满足近3年(开标日前推3年)承接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m²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 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 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 CA(标证通) 或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 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 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 09时00分 通)或办理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 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各投标人将《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加入到投标文件,《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已作为附件上传到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3年02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