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第三医院全自动快速生物质谱检测系统维保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2024)-CG120
项目名称:第三医院全自动快速生物质谱检测系统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控制价 |
1/1-1 |
第三医院全自动快速生物质谱检测系统维保服务 |
1项 |
详见“第四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225000元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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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厦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备注:本项目为整体采购,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进行完整的磋商响应报价,磋商响应文件应完整,包含磋商文件中约定的内容,磋商与成交以整体为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六、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有)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九、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十、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③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十一、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方式:在线获取或线下获取(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请下载报名附件,将报名表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huaruichengxm@163.com),并联系代理机构(0592-5730731)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质疑。)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银行账户信息
类 别 |
标书、保证金及服务费缴交账户 |
开 户 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
账 号 |
35150110179900000782 |
收款单位 |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供应商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第三医院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翟二路2号
联系方式:0592-7197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联系方式:郭冰鑫、陈燕聪0592-573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冰鑫、陈燕聪
电 话: 0592-573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