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征集狮山三街(光辉大道-光明大街)市政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公告
金额
1361.5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项目名称:狮山三街(光辉大道-光明大街)市政工程
2.项目概况:狮山三街(光辉大道-光明大街)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总投资1361.56万元,建安费1112.89万元,现该项目需委托全过程造价咨询,造价咨询服务费7.7903万元。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1)负责审核勘察、设计、环评、水保、审图、检测、监测、迁改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费用;(2)编制或复核概算、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概算调整工作;(3)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并对预算和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建立项目全过程动态投资控制台账;(4)协助甲方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规定和特别条款,对计量、计价、支付、索赔等投资控制条款提出合理化建议;(5)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6)在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编制过程中,书面提出设计和招标文件的问题,提醒甲方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并提交新材料、新工艺的计价方案供甲方决策;(7)出现超概算情况时,对预算和概算进行对比分析,提供主要材料数量及价格清单,并提交询价或计价依据;(8)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并提交询价或计价依据;(9)复核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标,并提出详细的造价分析报告,协助甲方签订合同;(10)编制投资控制形象进度表;(11)施工过程中,协助完成工程量计量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复核的工作;(12)审核工程变更造价,建立工作台账,并按月、季、年提交投资控制报告;(13)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协助甲方完成结算审计工作;按甲方要求参与现场工程例会及与投资控制有关的专题会,按需要到工地现场解决有关造价事宜;(14)全过程成本控制,主动、及时地发现并向甲方汇报任何可能影响成本的事项,提出相关改善建议;(15)结算完成后,协助甲方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其他工程造价技术咨询等;(16)配合甲方对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履约评价;(17)项目所有工程结算完毕后,出具项目投资控制报告,报告中应包含履约情况自我评价、投资控制情况汇报、造价指标分析、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18)负责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设计、监理、勘察、检测等所有合同的造价咨询工作;(19)其他甲方需求的工程造价技术咨询等。
4.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2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7.7903万元。
7.结算方式:以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取费基数以最终概算批复的建安工程费用(含设备费)为准,若无概算批复则按审定的预算建安费为准,若既无概算批复又无预算则按审定的结算建安费为准。咨询费按照取费基数乘以相应费率为咨询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最高限价19.8万元,最终以相关审核单位的审核意见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或组织。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且在投标人企业注册。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须控制在10页以内,且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9楼901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88211959
2.项目概况:狮山三街(光辉大道-光明大街)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总投资1361.56万元,建安费1112.89万元,现该项目需委托全过程造价咨询,造价咨询服务费7.7903万元。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1)负责审核勘察、设计、环评、水保、审图、检测、监测、迁改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费用;(2)编制或复核概算、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概算调整工作;(3)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并对预算和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建立项目全过程动态投资控制台账;(4)协助甲方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规定和特别条款,对计量、计价、支付、索赔等投资控制条款提出合理化建议;(5)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6)在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编制过程中,书面提出设计和招标文件的问题,提醒甲方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并提交新材料、新工艺的计价方案供甲方决策;(7)出现超概算情况时,对预算和概算进行对比分析,提供主要材料数量及价格清单,并提交询价或计价依据;(8)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并提交询价或计价依据;(9)复核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标,并提出详细的造价分析报告,协助甲方签订合同;(10)编制投资控制形象进度表;(11)施工过程中,协助完成工程量计量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复核的工作;(12)审核工程变更造价,建立工作台账,并按月、季、年提交投资控制报告;(13)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协助甲方完成结算审计工作;按甲方要求参与现场工程例会及与投资控制有关的专题会,按需要到工地现场解决有关造价事宜;(14)全过程成本控制,主动、及时地发现并向甲方汇报任何可能影响成本的事项,提出相关改善建议;(15)结算完成后,协助甲方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其他工程造价技术咨询等;(16)配合甲方对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履约评价;(17)项目所有工程结算完毕后,出具项目投资控制报告,报告中应包含履约情况自我评价、投资控制情况汇报、造价指标分析、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18)负责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设计、监理、勘察、检测等所有合同的造价咨询工作;(19)其他甲方需求的工程造价技术咨询等。
4.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2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7.7903万元。
7.结算方式:以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取费基数以最终概算批复的建安工程费用(含设备费)为准,若无概算批复则按审定的预算建安费为准,若既无概算批复又无预算则按审定的结算建安费为准。咨询费按照取费基数乘以相应费率为咨询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最高限价19.8万元,最终以相关审核单位的审核意见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或组织。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且在投标人企业注册。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须控制在10页以内,且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9楼901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8821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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