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校提供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大门及校园周边交通疏导管理等服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人员对保安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
(2)甲方应为保安员提供值班室、休息室及执勤所需的通讯技术设备。
(3)甲方有责任及时认真研究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采取必要的改进和防范措施。对有违规违纪或不宜在甲方服务的保安员,及时通报乙方,情节严重的有权退回乙方,乙方在核实后应予及时调换。
(4)甲方有义务教育其员工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员的合法权益。
(5)甲方负责处理保安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校区的甲方有关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议。
(6)甲方应按时办理支付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保安员的勤务指挥、人员调整。
(2)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书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乙方有权拒绝提供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服务,有权拒绝甲方指定负责人以外人员的直接指挥。
(4)乙方负责支付保安员的工资,提供保安员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乙方承诺服务范围内的保安人员其劳动关系归于乙方,甲方与乙方保安人员之间无任何劳动关系,乙方保安人员若因劳动关系所产生的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员违纪问题的处理。
(6)乙方保证所派保安员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资格,持证上岗必须做到品行端正、无不良品行、身体健康,个人有效证件齐全。乙方所派出的保安人员在派驻之前必须经过正式医院体检,并向甲方提供体检证明以便备存,确保保安人员没有不适宜工作的任何疾病。派驻的保安员因违规违纪行为而被甲方退回的,乙方应及时提供合格人员替补。替补的人员须经甲方审批合格后方可上岗。
(7)乙方应及时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派驻的保安员因违规违纪行为而被甲方退回的,乙方应及时提供合格人员替补。替补的人员须经甲方审批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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