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庄浪县郑河乡上寨村农旅融合产业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39.67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qrs-2023-001
预算金额39.67万元
招标公司庄浪县郑河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刘淑娥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泉锐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淑娥131958968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庄浪县郑河乡上寨村农旅融合产业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SQRS-2023-001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庄浪县郑河乡上寨村农旅融合产业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QRS-2023-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郑河乡上寨村农旅融合产业示范项目(施工),已由庄浪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以庄文广旅字〔2023〕1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庄浪县郑河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规定,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郑河乡上寨村农旅融合产业示范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庄浪县郑河乡上寨村
主要建设内容:计划在郑河乡上寨村修建彩色游步道3660m²,青红砖铺装672m²,游步道沿线种植花卉426m²,新建混凝土跌水井1座。
3.本项目招标预算价为:396780.24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图纸中所有建设内容。
6.资金来源:庄浪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专项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根据天气情况,如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2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6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经验、业绩良好,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同类型工程业绩(以企业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2022年审计报告已完成请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照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基本开个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8日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21日21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获取项目施工图纸和下载工程量清单,依据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文本。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相关要求
资质审核:对各竞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施工方案、项目预算进行审查,择优选取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各竞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1日14时3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公示。
2.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网上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装订成册后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泉锐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郑河乡人民政府
地 址:平凉市庄浪县郑河乡街道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1769336754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泉锐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南坪乡刘靳村一社75号
联系人:刘淑娥
电 话:13195896886
附件信息
附件1:盖章-庄浪县郑河乡上寨村农旅融合产业示范项目.(清单).PDF 附件2:盖章招标公告--庄浪县郑河乡上寨村农旅融合产业示范项目(施工)(2).pdf 附件3:封皮(1).pdf
交易编号:GSQRS-2023-001
公告基本信息 | |||
---|---|---|---|
采购单位 | 甘肃泉锐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刘淑娥 | 联系电话 | 13195896886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11-18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1-21 21: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庄浪县郑河乡上寨村农旅融合产业示范项目(施工)001 | GSQRS-2023-001 | 工程-施工 | 396780.24(元) |
公告内容
庄浪县郑河乡上寨村农旅融合产业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QRS-2023-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郑河乡上寨村农旅融合产业示范项目(施工),已由庄浪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以庄文广旅字〔2023〕1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庄浪县郑河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规定,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郑河乡上寨村农旅融合产业示范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庄浪县郑河乡上寨村
主要建设内容:计划在郑河乡上寨村修建彩色游步道3660m²,青红砖铺装672m²,游步道沿线种植花卉426m²,新建混凝土跌水井1座。
3.本项目招标预算价为:396780.24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图纸中所有建设内容。
6.资金来源:庄浪县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专项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根据天气情况,如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2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6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经验、业绩良好,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同类型工程业绩(以企业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2022年审计报告已完成请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照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基本开个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8日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21日21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获取项目施工图纸和下载工程量清单,依据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文本。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相关要求
资质审核:对各竞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施工方案、项目预算进行审查,择优选取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各竞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1日14时3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公示。
2.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网上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装订成册后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泉锐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郑河乡人民政府
地 址:平凉市庄浪县郑河乡街道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1769336754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泉锐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南坪乡刘靳村一社75号
联系人:刘淑娥
电 话:13195896886
附件信息
附件1:盖章-庄浪县郑河乡上寨村农旅融合产业示范项目.(清单).PDF 附件2:盖章招标公告--庄浪县郑河乡上寨村农旅融合产业示范项目(施工)(2).pdf 附件3:封皮(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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