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市鄠邑区中部城区第三批排水管网改造项目-金福路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81.87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101183506a7knpbapa
预算金额281.8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恒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工15891786025
中标公司陕西中亿建设有限公司281.87万元
中标联系人肖永辉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市鄠邑区中部城区第三批排水管网改造项目-金福路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83506A7kNPbApa
标段名称西安市鄠邑区中部城区第三批排水管网改造项目-金福路施工
标段编号E6101183506A7kNPbApa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市鄠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西安恒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董工联系电话15891786025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4
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中亿建设有限公司2818731.28合格90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鑫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828664.08达到合格标准90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为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836260.57合格9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推荐情况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中亿建设有限公司肖永辉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161791456响应
2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鑫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锦东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202251118响应
3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为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杨帆注册建造师二级陕261202127879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中段西安恒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9-84888105,同时将电子版发至1051073022@qq.com。5、联系方式:西安恒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联系人:董工,联系电话:029-84888105。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9日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