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推进新时代“工会枫桥”建设,构建“五个一”工作体系第三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研讨会项目服务商竞争性磋商通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010-678821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06
公告正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总工会大力推广新时代劳动领域“枫桥经验”工作要求,解决职工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劳动保护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拟开展第三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研讨会项目。现拟就研讨会项目服务,诚邀意向单位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推进新时代“工会枫桥”建设,构建“五个一”工作体系第三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研讨会

2.项目时间安排:

2024年9月

3.项目举办地点:

由竞标单位提供场地。

4.项目预算:

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小写:¥490000.00)

二、项目服务需求

研讨会将邀请全总、市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开发区领导以及劳动关系领域权威专家、企业代表、一线快递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围绕工会枫桥、新形势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权益维护与促进产业发展等做主题报告和研讨,进一步为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挖掘探索新途径。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论坛活动策划费、场地搭建、媒体宣传、后期保障等。

三、参与磋商单位要求

1.参与磋商单位需具有承办研讨会组织、策划、承办、服务等能力,《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的相关内容。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组织相关活动经验和处理突发应急事件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接受分包形式。

四、磋商报名方式

1.参与单位需要将意向书、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与工作人员电话沟通,确保邮件发送成功。

2.参与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6日17:00

3.预计磋商时间:2024年9月10日14:30

4.磋商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6号2号楼三层301会议室。

5.参与单位须准备相应活动方案一式5份,提交方案不予退还,磋商当天现场讲解活动方案。

6.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67882163

邮箱:QYBZFWC@163.com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24年9月4日


附件:竞争性磋商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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