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原黑龙江新华印刷厂净地拆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88.12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jxd-gc-2023-016
预算金额488.12万元
招标公司黑龙江新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鹏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原黑龙江新华印刷厂净地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BJXD-GC-2023-0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黑龙江新华印刷厂净地拆除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 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黑龙江新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 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黑龙江新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兴电国际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原黑龙江新华印刷厂净地拆除项目;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复旦路-新境街-枫蓝国际合围区域;
2.3 建设规模:拆除工程总面积 121172.40 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物面积 46840.41 平 方米,树木 659 颗,及施工范围内的水电气管线附着物等。并将拆除的建筑物垃圾清理干净。
2.4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0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1 月 30 日;(以签订合同实际时间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4881252.8 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
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 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 3 个月的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的缴纳证明(2023 年 6 月至 2023 年 8 月)。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拟派其他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 号)配备。
3.4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 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 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 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2023 年 9 月 16 日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每日上
bjxdheb@163.com 按邮箱回复购买招标文件,未按要求登记购买将不予受理。如提供虚假材 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邮件至
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 (周六、周日正常办公,北京时间)。4.2 招标文件 500 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8 日 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地址:北京兴电国 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77 号 7 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77 号 7 楼开 标大厅)。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 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黑龙江新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黑龙江新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烟台一侧、渤海三路西北侧 联 系 人:王鹏宇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451-84831549 邮 箱:bjxdheb@163.com
电 话:1393636157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77 号 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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