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采购公告(第三次)
金额
36.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按照医院决定,拟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
2.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清单。
3.预计年使用量:36.8万元,按照实际使用量和采购单价结算。
4.服务期限:3年。
二、技术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1.技术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药品供应。
(2)按采购人制定的产品需求清单目录配送中药配方颗粒(包括通用名称、规格、 产地等),确保临床用药质量和疗效。
(3)中药配方颗粒的有效期:除采购人对有效期另有要求外,所提供中药配方颗粒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姜类效期仅一年)
(4)包装:除包装另有规定产品外,所提供中药配方颗粒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如有破损、缺损、包装不完备等中药配方颗粒应及时调换。
(5)为采购人建立和提供提供完善的中药配方颗粒调配解决方案,替代手工抓药,并且具有精确称量、合理调配、规范封装等。
(6)实现与采购人现有及后期新增药品信息及药品相关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和融合。
(7)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现场改造、后期维护、软件和硬件及派驻人员劳务等相关服务及费用。
(8)投标人须提供软件系统运行所需服务器、防火墙、网闸等硬件及安全设备,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扩容、升级等。
(9)满足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配齐目录中的配方颗粒品种。
2:商务要求及其他:
(1)交货日期:投标人接到采购人订单和要求后,48小时内(不分节假日)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需冷藏药品保证运输过程中采用冷藏设备。在突发事件和中药配方颗粒紧俏等情况下优先保证采购人中药配方颗粒的供应和调配。随货附带该批药品质检单(提供承诺函)。
(2)交付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付验收时间:按照采购人入库验收相关制度实施验收。
(4)考核方案:
在完成第一次订单后采购人实施服务能力半年评价,评价分值大于或等于80分为合格,若连续2次低于80分,每低一分降低1%的年度配送额度;后期公司整改,出现整改不力或消极整改,医院有权提出中止协议,并按照服务承诺进行经济处罚,
(5)付款方式:投标人药品交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验收并提供采购药品增值税发票和有关单据后进入付款流程。
(6)投标人服务承诺(提供承诺函):
①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高效地完成物流和药品配送服务。
②能对合同期内相应信息安全提供保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违约责任:
①投标人因药品质量或配送服务等因素导致的法律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②未经采购人同意延期交货,投标人将每天按应到货款总额的 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8)售后服务:
①退换货:药品本身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应责任。三个月以上的近效期药品(器械、试剂)和原装破损药品(器械、试剂),无条件退换货。质量合格药品到货当日剩余有效期不符合采购人规定的 ,采购人在收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有权要求投标人对这类药品作出退货或换货处理。
②召回:在药品配送期间,若投标人自行或者根据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召回药品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作出相应说明。除采购人原因导致无法召回外,所有召回药品均退回投标人,且召回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9)合同期满后投标人可向采购人提出接续服务并拟定接续服务方案,双方对接续服务方案无异议,可续接服务。
五、采购方式: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六、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七、磋商者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营业执照》,生产厂家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配送公司提供《经营许可证》的同时提供所配送的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以上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建设和服务能力,具备承担医院大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院内、外应急配送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复印件)。
8.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磋商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需密封)
1.报价(包括竞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系原件复印加盖鲜章),生产厂家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配送公司提供《经营许可证》的同时提供所配送的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技术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的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4.①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或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和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证明材料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②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
5. 投标人按照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要求做出技术应答表: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但不限于:按评分表中的内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服务方案书等
6.公司情况介绍,优惠条件,服务承诺。
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九、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8日17:00.
十、报名方式:邮箱报名:2383325896@qq.com(报名时上传公司资质压缩文件,邮件名为:医院中药配方颗粒报名文件+公司全称+联系人及电话)
十一、磋商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10:0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迟到10分钟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十二、磋商地点:四川绵阳四O四医院采购科办公室(医院大门左侧住宅楼二楼)
十三、项目咨询电话:0816-2303461 技术咨询电话:任老师 15892668539
十四、项目公示地点:绵阳四0四医院信息平台、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门户网站 。
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
2023年10月11日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
2.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清单。
3.预计年使用量:36.8万元,按照实际使用量和采购单价结算。
4.服务期限:3年。
二、技术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1.技术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药品供应。
(2)按采购人制定的产品需求清单目录配送中药配方颗粒(包括通用名称、规格、 产地等),确保临床用药质量和疗效。
(3)中药配方颗粒的有效期:除采购人对有效期另有要求外,所提供中药配方颗粒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姜类效期仅一年)
(4)包装:除包装另有规定产品外,所提供中药配方颗粒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如有破损、缺损、包装不完备等中药配方颗粒应及时调换。
(5)为采购人建立和提供提供完善的中药配方颗粒调配解决方案,替代手工抓药,并且具有精确称量、合理调配、规范封装等。
(6)实现与采购人现有及后期新增药品信息及药品相关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和融合。
(7)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现场改造、后期维护、软件和硬件及派驻人员劳务等相关服务及费用。
(8)投标人须提供软件系统运行所需服务器、防火墙、网闸等硬件及安全设备,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扩容、升级等。
(9)满足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配齐目录中的配方颗粒品种。
2:商务要求及其他:
(1)交货日期:投标人接到采购人订单和要求后,48小时内(不分节假日)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需冷藏药品保证运输过程中采用冷藏设备。在突发事件和中药配方颗粒紧俏等情况下优先保证采购人中药配方颗粒的供应和调配。随货附带该批药品质检单(提供承诺函)。
(2)交付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付验收时间:按照采购人入库验收相关制度实施验收。
(4)考核方案:
在完成第一次订单后采购人实施服务能力半年评价,评价分值大于或等于80分为合格,若连续2次低于80分,每低一分降低1%的年度配送额度;后期公司整改,出现整改不力或消极整改,医院有权提出中止协议,并按照服务承诺进行经济处罚,
(5)付款方式:投标人药品交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验收并提供采购药品增值税发票和有关单据后进入付款流程。
(6)投标人服务承诺(提供承诺函):
①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高效地完成物流和药品配送服务。
②能对合同期内相应信息安全提供保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违约责任:
①投标人因药品质量或配送服务等因素导致的法律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②未经采购人同意延期交货,投标人将每天按应到货款总额的 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8)售后服务:
①退换货:药品本身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应责任。三个月以上的近效期药品(器械、试剂)和原装破损药品(器械、试剂),无条件退换货。质量合格药品到货当日剩余有效期不符合采购人规定的 ,采购人在收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有权要求投标人对这类药品作出退货或换货处理。
②召回:在药品配送期间,若投标人自行或者根据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召回药品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作出相应说明。除采购人原因导致无法召回外,所有召回药品均退回投标人,且召回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9)合同期满后投标人可向采购人提出接续服务并拟定接续服务方案,双方对接续服务方案无异议,可续接服务。
五、采购方式: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六、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价格 | 报价(30%) | 30分 | 供应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最终下浮有效报价中,下浮率最多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下浮得分= (1-评标基准价)/(1-投标下浮报价)X价格权值X100% | 报价应含税金、运杂费、配送费等所有费用。 |
2 | 综合性能(11分) | 品牌实力(4%) | 4分 | 产品生产企业获中国驰名商标,其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发得4分,省级工商商标局颁发得2分,市级及以下工商商标局颁发不得分,没有不得分。 | 获得多项品牌奖不累计计分,以最高品牌奖项计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企业认证(6%) | 6分 | 产品生产企业获ISO质管理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其中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 | 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质量保障体系的可靠性 | ||
3 | 业绩(5分) | 服务能力(5%) | 5分 | 国内三级甲等公立医院有配送服务,且持续提供配送服务时间不少于1年。其中:提供国内三级甲等公立医院配送服务大于10家得5分,小于或等于10家得2分。 | 需提供医院等级证明材料(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医院等级证明文件或医院官网截图)及配送发票复印件, 原件备查。) |
4 | 技术指标(45分 | 科研技术能力(21%) | 5分 | 产品生产企业有CNAS认可国家实验室,通过认证的检测项目涵盖中药材及中药配方颗粒。有得5分,无不得分。 | 提供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反映检测结果国际国内互认性。 |
8分 | 产品生产企业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得8分,二等奖得6分,三等奖得4分。(获得多项奖不累计计分,以最高奖项计分) | 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
8分 | 产品生产企业获国家级现代中药配方颗粒特色产业基地相关称号,得8分,省级现代中药配方颗粒特色产业基地相关称号,得6分。无不得分。 | 提供国家级、省级相关部门批文复印件。 | |||
质量标准(15%) | 10分 | 产品生产企业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备案数量大于400种得10分,小于或等于400种得5分。 | 出具备案材料 | ||
5分 | 产品生产企业参与中药配方颗粒国际标准制定的得5分。 | 需提供合作协议。 | |||
产品溯源(4%) | 4分 | 产品包装袋便查信息,提供产品二维码便查信息得4分,无不得分。 | 提供产品包装袋佐证信息。 | ||
中药调剂设备建设服务(5%) | 5分 | 提供中药调剂设备建设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调剂设备、相关包装耗材、药房设计等。)好得3-5分,一般得1-2分。 | 提供中药调剂设备建设服务方案 | ||
5 | 售后服务 | 售后服务及相关承诺(10%) | 10分 | 有质量保证承诺得4分。有退换货承诺得3分。有配送货时间承诺得3分。 | 提供承诺函,配送时间承诺需包括:保证2小时响应医疗机构订单,并从订单下达之时起,药品24小时内配送,一般药品48小时内配送,节假日照常配送。 |
七、磋商者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营业执照》,生产厂家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配送公司提供《经营许可证》的同时提供所配送的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以上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建设和服务能力,具备承担医院大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院内、外应急配送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复印件)。
8.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磋商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需密封)
1.报价(包括竞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系原件复印加盖鲜章),生产厂家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配送公司提供《经营许可证》的同时提供所配送的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技术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的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4.①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或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和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证明材料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②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
5. 投标人按照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要求做出技术应答表: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但不限于:按评分表中的内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服务方案书等
6.公司情况介绍,优惠条件,服务承诺。
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九、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8日17:00.
十、报名方式:邮箱报名:2383325896@qq.com(报名时上传公司资质压缩文件,邮件名为:医院中药配方颗粒报名文件+公司全称+联系人及电话)
十一、磋商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10:0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迟到10分钟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十二、磋商地点:四川绵阳四O四医院采购科办公室(医院大门左侧住宅楼二楼)
十三、项目咨询电话:0816-2303461 技术咨询电话:任老师 15892668539
十四、项目公示地点:绵阳四0四医院信息平台、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门户网站 。
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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