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金格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环氧树脂环氧稀释剂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hwxb1129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岳嵘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询比公告
湖北金格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格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注册 资金 4 亿元,系大型中央企业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大冶有色金属
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一家面向矿山、冶金、化工、建筑、制造
行业开展设备制作 、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生产协力、运行维护、维修试验、
技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水电生产供应、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等业
务的综合性企业。
询比编号:JG2023-HWXB1129001
询比名称: 湖北金格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环氧树脂环氧稀释剂采购 报价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4 日 11 时 00 分
采购人:湖北金格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嵘
联系方式:13995996832
一、采购范围
1、供货范围 :
序 号*品名*规格型号*计量 单位*采购 数量*含税 单价*含税金额* 备 注
1环氧树脂50kg/桶5郭鹰 13872091007
2环氧稀释剂20kg/桶千克200郭鹰 13872091007
总金额(元):

2、 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付款方式:
2.1 交货期: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方订货委托单数量备货,根据采购方订货委托单在 7 日 内、如遇紧急情况必须在接到采购方订货委托单 3 日内完成送货至采购方指定地点,运输 费用由供方负责,供方必须保证提供拆零供货服务(以货物的最小包装规格为准);
2.2 交货地点: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新下陆周边以及大冶市黄金山开发区有色工业园;
2.3、付款方式:采购方收到发票后当月办理结算手续、次月起 1 至 6 个月内安排付款;
二、质量标准 :
2.1 报价人产品在设计、制造、检验等过程中,所有材料、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 检验验收等均遵守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国际公认的标准的规定;遵守行业、企业有关标 准和规范;制造厂的技术标准若高于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系列标准,则以制造厂标准为准。
2.2 所供产品必须为正品,非试制品。发现所供产品为非正品或翻新品,后果由中标供方全 权负责,并承担一切后果。
2.3 合同货物如产生专利纠纷,由供方负全部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三、验收要求 :
3.1、按国家最新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要求和使用效果为验收标准,采购方有权随 机抽取样品,进行包括理化指标化验及其他方式检验;供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将样 品送经需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国家认可的检测资质)检测,最终结果以第三方 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准,费用由供方承担。
3.2、标的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供需双方共同参入验收,供方在约定的时间不到场,视 同认可需方的验收结果,按照但不限于下列方式验收:
3.2.1 核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订货委托单、订货合同、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和产品 合格证、装箱单、发货清单等随货资料,对合同约定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品牌等相关资 料一一核对,资料不齐,需方有权拒绝收货。
3.2.2 外观检验:查看及核对包装物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要求,包装物应对产品的运输 和储存起到保护作用。包装应完整,无破损;包装物不符要求及破损,需方有权拒绝收货。
3.2.3 理化检验:需方通过量检具、仪器、仪表、测量装置或化学分析等方法对标的物进行 检验;如光谱仪对材质进行检验,卡尺对厚度进行检验,达不到验收要求的,需方有权拒 绝收货。
3.2.4 抽取样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根据检测报告判定产品是否合格。
3.2.5 数量检验:根据标的物特性采用检斤(过磅)、检尺、计件(点数)、按国标换算等 方式确认供货数量;收货数量,以需方检验为准。
四、包装及运输要求 :
4.1 通用方式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4.2 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日晒、雨淋、受潮。
4.3 报价人自行组织运输,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4 产品外包装上须注明品牌及其他相关信息。
4.5 车辆到达接收方工厂后必须接受供方相关制度的约束以及工作人员指挥并按章操作。
4.6 货物风险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方承担,与需方无关。货
到需方指定地点且经需方书面验收合格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需方承担。
五、履约保证 :
1、 延期供货的,每延期一天扣除报价人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报价人供货数
量不足或供货质量不合格又不能及时补充的,均视同延期供货。延期超过 10 天的,采购人
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 报价人标的物检验不合格的,除无条件退货外,根据情节采购人除有权解除合同外,报
价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赔偿采购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3、 由于报价人原因,未按计划供货造成采购人从其它渠道采购的标的物,除高出的价差由
报价人承担外,根据情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处以一定数量的赔偿金。
4、 供应商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 以上由供应商承担的违约赔偿金,采购人有权从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和货款中扣除,不
足部分采购人将依法追究。
其他内容: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箱(myqh123456@dyys.com)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3、明确具体诉求和事实依据
2.4 、提出质疑的日期
2.5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 、监督机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3.1 、招标采购监督部门:贸易期货监督管理部
3.2、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下陆大道 18 号
3.3 、电子邮件: myqh123456@dyys.com
3.4、 联 系 人:徐 京
3.5、 联系电话: 13627285610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04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有色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 电子采购文件。
湖北金格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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