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拟对运城市中心医院内分泌科、感染科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山西金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的委托,于2023年11月26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运城市中心医院内分泌科、感染科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西金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最高限价:6005000元
四、公示期:2023年11月28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组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对运城市中心医院内分泌科、感染科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论证。认为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明确;采购项目的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相关要求;讨论了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认为该采购方案可行,经专家组论证,确需进行采购。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369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59-6396037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金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邑西路东星卡纳溪谷15号楼101商铺
电 话:0359-5764311
电子邮件:505071710@qq.co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5835950990
附件:
运城市中心医院内分泌科、感染科等设备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 运城市中心医院内分泌科、感染科等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人 | 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 | |||||
采购项目内容 | 经颅多普勒、便携式睡眠监测仪、腹部牵开器、妇科射频治疗仪、经皮黄疸测试仪、胎儿监护仪、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颅内压监测仪、可视喉镜、MMC项目设备、人工肝支持系统、肝脏弹性检测仪、强脉冲光治疗仪、冷冻治疗仪、多参数高端监护仪、血液灌流机、骨髓穿刺枪 | |||||
最高限价 | 6005000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刘鹏 | 男 | 医疗器械 | 142701198203020014 | 运城市检测所 | 13834107586 | |
王宏波 | 男 | 法律 | 142702197807210312 | 山西法实威律师事务所 | 15103596108 | |
景红革 | 男 | 经济 | 140112196706252816 | 运城农商行 | 15333098793 | |
王红贤 | 女 | 医疗器械 | 142701196511111285 | 运城市妇幼保健院 | 18235991629 | |
郭铮 | 男 | 计量 | 142701198612110352 | 市综检中心 | 18295799718 | |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 专家组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对运城市中心医院内分泌科、感染科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论证。认为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明确;采购项目的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相关要求;讨论了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认为该采购方案可行,经专家组论证,确需进行采购。 |
附件信息:
需求论证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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