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正定县南关村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过程阶段、结算审核阶段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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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6810001B01 | ||||||||||||||||||||||||||||||||||||||||
招标内容: | |||||||||||||||||||||||||||||||||||||||||
【正定县南关村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过程阶段、结算审核阶段造价咨询】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定县南关村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过程阶段、结算审核阶段造价咨询已由正定县行政审批局以【202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正定县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正定县南关村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过程阶段、结算审核阶段造价咨询
2.1.2 建设地点:正定县南关村,河北大道以北,周汉河以南。
2.1.3 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
2.1.4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66栋地上2层住宅楼,2座地上2层配套建设,1座地上1层换热站,1座地下水泵房,并建设道路广场、室外停车场、管网工程、大门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19017.04㎡,地上建筑面积18018㎡,其中回迁住宅建筑面积15046㎡,配套公共建筑面积2722㎡,换热站250㎡,地下设备用房999.04㎡。
2.1.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之日止。
2.1.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4 00:00至2023-07-2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6.1拟投标的单位须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上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2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6.3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 ),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6.4 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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