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昕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浮英1805923716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1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新机场工作区驻场单位配套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新机场工作区驻场单位配套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4〕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市特房海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机场片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B-24、B-30和B-31三个地块,总建筑面积134065.66 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84207.19平方米,其中:
(1)B-24地块为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266.5平方米;地上共3栋楼,最高5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5081.79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23.4米;
(2)B-30地块为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35399.16平方米;地上共5栋楼,最高9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84207.19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33.8米;
(3)B-31地块为操场及一层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80.51平方米,建筑高度5.35米。
主要建设海关、边检、武警等相关驻场单位业务技术用房,建安费约66776.59万元。
2.1.3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招标人按以下第(2)项方式发布:
(2)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在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中发布。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666日历天,定额工期832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1、自开工令发出后117个日历日所有工程桩施打完成;2、自开工令发出后255个日历日主体出±0;3、自开工令发出后483个日历日需提供海关、边检、武警专业设施设备及办公配套安装所需的工作面、条件等。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基础、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地下室工程(含标识标牌)、上部主体工程、上部主体精装修、室外景观工程(含标识标牌)、水电安装工程及室外综合管线工程、智能化预埋工程、电梯工程及空调工程、屋面太阳能系统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4招标内容: 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其中,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2.5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2023 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施工总承包A级 级别。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项合同单体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5联合体投标
3.5.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3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5项第2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5.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5.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30 09:00:00 至 2024-02-21 10:45: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21 10: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适用于同时设置类似工程业绩和信用评价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招标项目 )
7.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 票决低价定标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万元 。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特房海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236-1238号
邮编: 361000
联系人: 李昕
电话: 0592--5605932
传真: \
电子邮箱: 34852770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南山路319号之七
邮编: 361006
联系人: 黄浮英、郭贵珍
电话: 18059237169
传真: 0592-5660816
电子邮箱: jyhxzb2006@126.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5楼
联系电话: 05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0592-267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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