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型无人系统母船配套专用实验室改造工程(二次)磋商公告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 招标方式: 询价采购
- 截止时间:
- 招标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招标地区: 广东省
- 招标产品: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所属行业: ;建筑工程;
智能型无人系统母船配套专用实验室改造工程(二次)磋商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智能型无人系统母船配套专用实验室改造工程施工(三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智能型无人系统母船配套专用实验室改造工程施工(三次)
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2-07291
采购项目编号:南海室招(工)〔2022〕003号、0692-229A0552015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7,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智能型无人系统母船配套专用实验室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包预算金额:1,08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智能型无人系统母船配套专用实验室改造工程施工 |
1.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作出相关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作出相关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作出相关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智能型无人系统母船配套专用实验室改造工程施工):采购包1(智能型无人系统母船配套专用实验室改造工程(第三次)):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符合“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为 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智能型无人系统母船配套专用实验室改造工程施工):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
地址: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4号D826室
联系方式:0756-68419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logandefault
联系方式:66341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晋东
电话:66341901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400-887-613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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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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