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沙高新区外国企业服务中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华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金星南路300号公园道大厦A栋1412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1-22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GXCG-202109300073
项目名称:长沙高新区外国企业服务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1765350元
最高限价:176535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长沙高新区外国企业服务中心 | 为园区外企、外籍人士和境外商协会在手续办理、证照申请、涉外交流等领域提供协助服务。 | 1 | 项 | 588450 | 58845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磋商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若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请自行说明。)
③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以上所提的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07月~2021年09月。
2.2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无。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1-17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华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金星南路300号公园道大厦A栋1412房)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每日上午 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持以下盖章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营业执照)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个人身份证领取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1-11-22 14: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华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金星南路300号公园道大厦A栋1412房)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1-11-22 14:30
2、开启地点: 湖南华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金星南路300号公园道大厦A栋1412房)
六、公告期限:
自2021-11-10起至2021-11-15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人:外经外贸和商务中心曾琪 |
电 话: 0731-88995628 |
地 址: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668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华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妞、危登婷 |
电 话:0731-85581675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金星南路300号公园道大厦A栋1412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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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 长沙高新区外国企业服务中心项目第2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长沙高新区外国企业服务中心项目第2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2021 年11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