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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UATP金融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xm-cmc-e-20231703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南亚楠010614613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国航UATP金融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UATP金融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UATP金融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MC-E-202317034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采购2家供应商,为国航提供UATP金融服务项目:
1、供应商为国航提供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平均每月资金垫付能力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后续应根据国航实际运营情况进行调整。
2、商业保理公司发行UATP账户前,须在十个工作日内需为国航提供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银行担保函,初期保函金额为5500万元,后续应根据国航实际运营情况进行调整,确保保函额度可覆盖客户在国航销售渠道的日交易峰值;
3、供应商为提供客户的信用评估及授信服务,对账户持有人进行信用额度和还款的管理;
4、供应商具备代表国航发行UATP账户(发卡)和账户管理能力;
5、供应商每日接收国航UATP开账账单,发出账单后的第一个自然日上午10点前向国航付款并提供付款凭证;
6、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套完整的风控准入体系,具备风控审核及客户准入的标准流程。若供应商向国航推荐客户,应符合国航协议客户签约条件。
7、供应商对账户持有人进行票款结算,并承担其自身的全部坏账风险;
8、供应商管理客户账户,生成客户账单,可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其提供可做进项税抵扣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或行程单,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行程单收集、寄发等;
9、供应商在中国境内具有支持以上服务的成熟系统和研发团队,或者具备系统开发能力,并按照国航具体要求,配合国航做好系统及业务对接和数据交互;
10、供应商须提供专门的客服团队,支持7*24小时处理客户UATP账户使用方面的所有售后问题,并应根据业务量的需要及国航的要求增加客服坐席数量;
11、供应商为国航提供不少于15人的项目服务支持团队(至少包括营销、IT、结算人员);
12、供应商有能力向国航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服务及服务费率;
13、供应商应为国航开具可抵扣的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14、当供应商因为自身原因未按照约定向国航付款时,国航向供应商收取逾期结算违约金;若因供应商原因无法满足账户持有人提出的账户调整申请并造成账户持有人向国航投诉,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妥善解决,国航向供应商收取违约金;
15、中选供应商及其关联企业、投资企业,不得再参与新的UATP品牌(国航控股和持股的航空企业发行的UATP除外)发行、运营和提供相关服务。如中选供应商已经发行其他品牌UATP,在为国航系服务过程中,不得使用非国航系UATP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为合法从事保理业务的商业保理公司或者有保理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如需由具有从事保理业务资质公司与其存在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共同运营该项目业务,则关联公司须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二)若联合体参与该项目,联合体各方之间须存在关联方关系;实际运营公司应为联合体的一方,不允许为联合体的外包公司。关联关系定义为: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机票代理、航空公司以及其子公司不得参与该项目。
(八)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其他。
(十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要求:若联合体参与该项目,要求联合体各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实际运营公司应为联合体的一方,不允许为联合体的外包公司。关联关系定义为: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9月06日至2023年09月12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银行存款证明、银行授信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为本项目提供足够资金支持的证明文件(银行类供应商无需提供)
8.“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或经营异常等信息,需逐项做书面说明。
9.经审计的2020、2021、2022年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需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出具无法提供2022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的文字说明。如上述财务报告和报表均无法提供,或不能完整提供,需出具文字说明)
10.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最近月份)
11.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12.如联合体参与该项目,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或联合体声明(须加盖各关联方公章),同时提供联合体各方之间关联关系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或联合体声明需说明关联关系,明确牵头方、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实际保理业务须由具有保理资质的公司执行。
13.在报名供应商资质审核过程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14.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各关联方均须提供上述材料。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南亚楠
联系人电话:01061461369
联系人电子邮箱:ynan@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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