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凌河、女儿河等沿河10座桥梁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小凌河、女儿河等沿河10座桥梁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项目概况
( 小凌河、女儿河等沿河10座桥梁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 14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700-06495
项目名称:小凌河、女儿河等沿河10座桥梁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1360000.00元
最高限价:1360000.00元
采购需求:小凌河、女儿河等沿河10座桥梁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内完成编制工作(实际服务周期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乙级以上资信证书专业包含水利水电专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 12 月 13日至 2022 年 12 月19 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方式:线上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 12月23日 14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六、开启
时间: 2022 年 12 月23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储存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解密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解放西路与新疆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416-3882301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126-66号
联系方式: 18041676608
邮箱地址: png456123@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光彩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645954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先生
电 话: 18041676608
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