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高新区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蒲经发发【2017】20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蒲城高新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建设高新区内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标段为纬一路全段1.956km,道路红线40m;二标段为经四路全段0.811km,道路红线30m,经三路北段0.412km,道路红线30m。
监理标段:高新区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施工的质量、工期、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理。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项目地点: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一、二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监理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省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项目,具有市政工程类似业绩。
3.3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6月起)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4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可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条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6月9 日至2017年6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报名。施工一、二标段投标申请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身份证、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附企业中标通知书 和合同),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总监理工程师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身份证、 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附企业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和《三秦都市报 》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蒲城高新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海电话:18791323999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郑工电 话:029-88815511
地址: 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2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