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都区丁伙镇丁伙社区防洪排涝排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59.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苏闻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丁伙社区的委托,就江都区丁伙镇丁伙社区防洪排涝排水管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都区丁伙镇丁伙社区防洪排涝排水管道工程
2、工程地点:江都区丁伙镇
3、招标范围及工程概况:江都区丁伙镇丁伙社区防洪排涝排水管道工程,具体如下:
沟渠开挖435m长,开挖深度1.8m深,开挖宽度1.5m;考虑铺设φ800HDPE双壁波纹管,管道180度砂包封;新建8座砌筑井,井深2m;拆除更换破损混凝土路面;拆除更换沥青混凝土路面;基层混凝土厚度按20cm,强度等级为C30考虑,路面面层上加铺6cm厚度AC-13C沥青;道路两侧绿化带起挖移栽,路面施工完成后补齐绿化带;涉及此项目农田赔青、苗木矛盾协调以及其它矛盾协调等费用约4万元均包括在单价中不另计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23年年底付至合同价的40%,2024年年底付至合同价的30%;2025年年底付至审定价的30%;付款时须提供正式税票。
7、工程预算价:59.8万元,投标上限价:52.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上限价的,其投标书为无效标书。
8、工程结算方式:固定单价结算方式
9、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0、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代付。
二、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工程原因导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8、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3年3月-2023年5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交易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9、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指定账户;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料
1、公示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8日
2、报名时间:集中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上午9:00-11:30。
3、报名地点:江苏闻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303号五楼)
本项目资格预审:现场报名资料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7)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8)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3年3月-2023年5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交易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9)投标保证金汇票、本票(开标时收取)。
上述现场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现场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4、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整。
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江苏闻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卫星支行
银行账号:32050174776200000890
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开向到指定账户:银行汇票、本票(不接受支票、现金、电汇),无须入账,报名时提交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原件。(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无论任何原因,投标保证金未从单位账户缴纳或未及时到账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7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江苏闻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303号五楼)
六、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没收保证金!然后按顺序与其他中标候选人商谈。或者重新发布公告组织招投标。
七、投标人可以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便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有关资料,勘查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八、本项目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丁伙社区。
九、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人民政府网发布。
十、报名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18951442306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8日
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丁伙社区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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