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湘江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技术管理第三方服务(2023年度)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技术管理服务内容主要是在服务采购期内,协助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面向市本级各类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包括项目计划管理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立项方案技术评估服务、项目投资估算(概算)评估服务、项目变更管理服务、项目过程管理服务、项目验收管理服务、项目后评价服务、业务培训服务、招标监管审查和法律咨询服务、评审管理服务、专家评审费代付等。
二、相关标准:
执行国家和省、市、湘江新区核心片区智慧城市与信息化重点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该项目的主要服务内容以及服务期内需提交、出具的各基准服务量如下表清单所示,该基准服务量为预估量,最终按照服务期内实际服务量而增减。具体内容因字数受限,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五、服务要求及标准
1. 基本服务要求
1.1 时效性
中标人须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面向服务采购单位提供时长为一年的项目技术管理服务(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2 吻合性
中标人提供的服务需与采购人提出的需求相吻合。
1.3 可行性
中标人提供的技术反馈意见需具备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组织可行性、社会可行性、风险因素控制可行性等,以便于建设单位按照实际情况执行。
1.4 合法性
中标人提供的服务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采购人或第三方利益。
★1.5 及时性
中标人必须有专人负责技术咨询与管理的服务支撑工作,提供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情况下,1小时内做出响应;应急情况下,0.5小时内做出响应。如中标人在本项目合同周期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响应次数达到5次(含)的,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
★1.6 原则性
投标人具有已经开展且尚未完成全部履约工作(指:承担项目所在江新区下辖范围内各类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可研、设计、监理、建设、运维、测评(指软件测评、等保测评、密码测评)、造价评估等工作)的,因可能与本项目供应商应承担的管理角色发生冲突,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需承诺无上述情形,且须承诺一旦中标,在项目服务期内,将不参加项目所在江新区下辖范围内各类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可研、设计、监理、建设、运维、测评(指软件测评、等保测评、密码测评)、造价评估等工作(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7 保障性
投标人拟配备于本项目团队人员(含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5人(不含项目招标监管法律咨询服务人员),驻场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含项目负责人1人,不同专业各2人),投标人应保证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及要求弹性调整人员投入,确保服务质量、时效性等符合考核要求。中标人需联合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机构,应需提供项目招标监管及法律咨询服务。
2. 其他服务要求
2.1 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合理考核要求,如中标人满足不了采购方的考核要求,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则采购方有权从本次招标候选单位中按序增补服务单位(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2 如采购人要求,中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任何资料。
3. 安全保密要求
3.1 中标人应承诺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满足采购人的保密要求,有义务和责任保证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有数据安全。如本项目在实施中有特殊需求,中标人必须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3.2 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签署并提交不可撤销保密协议,中标人应与驻场(团队)每人签订保密承诺书,约定保密义务。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有敏感(涉及影响公平竞争、合规管理及客户要求的保密数据)数据,中标人及拟派于本项目团队人员不能以任何理由泄露、截留、使用(商业或非商业用途),且不可在此数据基础上做任何处置。
3.3 中标人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到敏感数据的,需制定保密管理办法,避免因敏感信息外泄导致的公平性、合规性风险。
3.4 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或有关方的信息、资料、数据均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仅能因履行本次采购工作需要使用,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截留、使用(商业或非商业用途)该等信息、资料、数据,除非该信息、资料、数据已经合法公开。
六、验收标准:
六、考核管理
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工作实行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最终服务费支付的依据。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完成工作量、项目人员服务、进度计划、服务质量、文档管理、管理要求方面,详见附件《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和考核要求》。采购人将根据该考核要求和本项目实际情况再行制定考核细则。
附件:
《服务费用考核办法》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服务、进度计划、服务质量、文档管理、管理要求等。
本项目考核评分实行扣分制,满分为一百分,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管理服务满180天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余款待服务期结束后(所有合同约定管理服务任务结束且无任何纠纷)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结算。(合同金额为含税金额,每次付款前提还包括该项目财政经费预算指标已下达,且中标人已开具并提供足额合法的发票)。
2、中标人在本项目的服务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3、如投标人认为服务内容中有不明确的地方,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咨询和了解,一旦中标,须按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标准来进行服务。
4、对本项目管理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现场实施情况,详细考虑项目管理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增加支付任何费用。
★5、本项目管理服务费系按照预估的工作量进行报价,但服务期限届满时,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与预估的工作量可能并不完全一致,对于此项,由采购人对服务工作及工作量进行考核,依据《服务费用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予以结算。为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并承诺接受上述价款最终核定及结算方式。(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中标人和服务人员须与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廉洁协议。
7、在服务期内,中标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所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九、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技术管理服务内容主要是在服务采购期内,协助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面向市本级各类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包括项目计划管理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立项方案技术评估服务、项目投资估算(概算)评估服务、项目变更管理服务、项目过程管理服务、项目验收管理服务、项目后评价服务、业务培训服务、招标监管审查和法律咨询服务、评审管理服务、专家评审费代付等。
二、相关标准:
执行国家和省、市、湘江新区核心片区智慧城市与信息化重点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该项目的主要服务内容以及服务期内需提交、出具的各基准服务量如下表清单所示,该基准服务量为预估量,最终按照服务期内实际服务量而增减。具体内容因字数受限,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五、服务要求及标准
1. 基本服务要求
1.1 时效性
中标人须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面向服务采购单位提供时长为一年的项目技术管理服务(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2 吻合性
中标人提供的服务需与采购人提出的需求相吻合。
1.3 可行性
中标人提供的技术反馈意见需具备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组织可行性、社会可行性、风险因素控制可行性等,以便于建设单位按照实际情况执行。
1.4 合法性
中标人提供的服务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采购人或第三方利益。
★1.5 及时性
中标人必须有专人负责技术咨询与管理的服务支撑工作,提供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情况下,1小时内做出响应;应急情况下,0.5小时内做出响应。如中标人在本项目合同周期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响应次数达到5次(含)的,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
★1.6 原则性
投标人具有已经开展且尚未完成全部履约工作(指:承担项目所在江新区下辖范围内各类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可研、设计、监理、建设、运维、测评(指软件测评、等保测评、密码测评)、造价评估等工作)的,因可能与本项目供应商应承担的管理角色发生冲突,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需承诺无上述情形,且须承诺一旦中标,在项目服务期内,将不参加项目所在江新区下辖范围内各类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可研、设计、监理、建设、运维、测评(指软件测评、等保测评、密码测评)、造价评估等工作(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7 保障性
投标人拟配备于本项目团队人员(含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5人(不含项目招标监管法律咨询服务人员),驻场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含项目负责人1人,不同专业各2人),投标人应保证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及要求弹性调整人员投入,确保服务质量、时效性等符合考核要求。中标人需联合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机构,应需提供项目招标监管及法律咨询服务。
2. 其他服务要求
2.1 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合理考核要求,如中标人满足不了采购方的考核要求,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则采购方有权从本次招标候选单位中按序增补服务单位(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2 如采购人要求,中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任何资料。
3. 安全保密要求
3.1 中标人应承诺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满足采购人的保密要求,有义务和责任保证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有数据安全。如本项目在实施中有特殊需求,中标人必须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3.2 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签署并提交不可撤销保密协议,中标人应与驻场(团队)每人签订保密承诺书,约定保密义务。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有敏感(涉及影响公平竞争、合规管理及客户要求的保密数据)数据,中标人及拟派于本项目团队人员不能以任何理由泄露、截留、使用(商业或非商业用途),且不可在此数据基础上做任何处置。
3.3 中标人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到敏感数据的,需制定保密管理办法,避免因敏感信息外泄导致的公平性、合规性风险。
3.4 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或有关方的信息、资料、数据均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仅能因履行本次采购工作需要使用,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截留、使用(商业或非商业用途)该等信息、资料、数据,除非该信息、资料、数据已经合法公开。
六、验收标准:
六、考核管理
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工作实行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最终服务费支付的依据。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完成工作量、项目人员服务、进度计划、服务质量、文档管理、管理要求方面,详见附件《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和考核要求》。采购人将根据该考核要求和本项目实际情况再行制定考核细则。
附件:
《服务费用考核办法》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服务、进度计划、服务质量、文档管理、管理要求等。
本项目考核评分实行扣分制,满分为一百分,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考核内容 |
(一)人员服务 1、项目驻场团队服务人员数量未达到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要求的,发现1次,扣1分; 2、驻场人员因离职、升迁等因素发生人员调整时,应向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书面备案,一周内未履行报备或无故调整人员的,发现1次,扣1分; 3、未经甲方允许,驻场人员未按时间要求上班或参会,发现1次,扣0.5分;未经甲方同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执业律师未按时间要求参会或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的,每次扣0.5分。 4、甲方每月对驻场人员的服务积极性、纪律性和专业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为“满意”的不扣分、为“一般”的扣0.5分、“不满意”扣1分。具体综合评分要求在后续考核细则中明确。 |
(二)进度计划 1、交办的工作任务未能按计划完成,每延期1天,扣1分; 2、未按招标文件星号条款“1.5及时性”响应的,发现1次,扣1分;次数达到5次的,按照条款约定执行。 |
(三)服务质量 任务服务质量分为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层次评价,其中每次“非常满意”加1分、每次“满意”不加分也不扣分、每次“一般”扣1分、每次“不满意”扣2分。 |
(四)文档管理 1、在服务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所有资料须按照项目名称进行登记、分类、汇总、整理、保管,每项任务结束后统一提交采购人归档备案,缺少一份资料扣1分; 2、在服务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所有资料均需按保密要求进行管理,每发生一起未按保密要求管理的,扣1分;造成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2分至4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5分及以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后果。 3、涉及秘密资料需严格准守保密要求进行保管,每发现一次未按保密要求保管的,扣2分;发生泄密事件的且造成影响的扣4分及以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后果;造成严重影响的扣8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后果。 |
(五)管理要求 在项目所有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廉政规定,每发现一次违规行为,扣5分;造成实质影响的扣10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后果。 |
1、以上为湘江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技术管理第三方服务(2023年度)项目技术管理第三方服务考核内容主要要求事项; 2、其它未尽事宜,在考核细则中规定。 |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管理服务满180天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余款待服务期结束后(所有合同约定管理服务任务结束且无任何纠纷)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结算。(合同金额为含税金额,每次付款前提还包括该项目财政经费预算指标已下达,且中标人已开具并提供足额合法的发票)。
2、中标人在本项目的服务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3、如投标人认为服务内容中有不明确的地方,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咨询和了解,一旦中标,须按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标准来进行服务。
4、对本项目管理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现场实施情况,详细考虑项目管理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增加支付任何费用。
★5、本项目管理服务费系按照预估的工作量进行报价,但服务期限届满时,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与预估的工作量可能并不完全一致,对于此项,由采购人对服务工作及工作量进行考核,依据《服务费用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予以结算。为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并承诺接受上述价款最终核定及结算方式。(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中标人和服务人员须与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廉洁协议。
7、在服务期内,中标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所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九、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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