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厂余热利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主机循环水电气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29.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cy2024-267qc
预算金额29.9万元
招标公司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毋卫平1829070888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承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柴雨微1811686551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2
公告正文
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厂余热利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 承包)(主机循环水电气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XJCY2024-267QC)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兵团七师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厂余热利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主机循环水电气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9 万元,招标人为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低压配电柜、低压交频器柜、低压软启动柜、动力电缆等,具体详见谈判文 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厂余热利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 承包)(主机循环水电气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厂余热利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 承包)(主机循环水电气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潜在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本次谈 判文件的售价为:300 元/本,售后不退。2)购买谈判文件的同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东路 89 号(原老电厂物管中心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东路 89 号(原老电厂物管中心二楼)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等):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二、预算价/控制价:299000.00 元。
三、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送至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指定地点)。四、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东路 89 号
联 系 人:毋卫平
电 话:18290708885
电子邮件:3084276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承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团结北街 56 幢 4 号三楼 联 系 人: 柴雨微
柴雨微
电 话: 18116865510
电子邮件: 150623853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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