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汪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百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1358770686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0
公告正文
洞头法院数字化改造及提升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头法院数字化改造及提升工程已由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固[2023]2号、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上级补助等各项资金予以保障,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洞头区北岙街道霞晖大道 249 号
2.2 建设规模:洞头法院数字化改造及提升工程建设范围包括院机关大楼建筑外墙面修葺约4440平方米、室内公共区域修缮约1600平方米、室内公共区卫生间修缮196平方米、一、三层审判区修缮及提升改造468.2平方米、一、三层审判区家具修理维护468平方米、二层智慧数字审判庭建设413平方米、三层院文化馆 (法纪基地)建设180平方米、警营职工训练文体场所修整450平方米及充电桩安装、机关大院智慧安全用电改造等内容。工程总投资为831.7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70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93.79 万元,预备费 32.66 万元。工程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含设计)。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3 招标范围:洞头法院数字化改造及提升工程总承包(EPC)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直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布展、竣工验收、检测、监测、调试、备案、移交、保修等。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建筑智能化(含通信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配电工程、照明(含亮化)、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包括地面、楼梯、景观绿化、室外管线等)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等。本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范围内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装修、布展、建筑智能化(含通信工程)、消防、配电工程、室外附属配套(包括地面、楼梯、景观绿化、室外管线等);设备采购包括智慧仓、审判庭相关设备、LED显示屏及充电桩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条件: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职能划分,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装修施工方,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具备:1)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4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洞头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035/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温州市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wzzbtb.com/wzcms/jsxmjyl/2355.htm。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洞头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035/index.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收标区(洞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其他注意事项: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一并提供①或②的资料:①若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则须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记录,②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记录,若未能齐全将被拒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洞头分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百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洞头区北岙街道霞晖大道 249 号 地    址:北岙街道连城大道14弄78号   
联 系 人: 汪主任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18057787333                    电    话:13587706861                        
传    真:                                传    真:0577-63387029                      
                                                                                                                      2023年3月 8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