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8022021ctp00073
预算金额43.9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359-8333353
中标公司运城市天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42.7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08022021CTP00073
二、项目名称: 2020年盐湖区东风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2020年盐湖区东风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 | 报价:427500.00(元) | 运城市天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禹西路鑫源家电城1号楼407室 | 91140800754080780L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0年盐湖区东风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 | 2020年盐湖区东风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 | 24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 符合国家、行业最新规范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烨,邵耀祖,申剑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70%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运城市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红旗西街2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359-2360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盐湖城小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359-8333353
附件信息:
谈判文件.docx谈判文件.docx
145.7K
C
2020年盐湖区东风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
竞争性谈判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2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4
第三部分 合同协议书 22
第四部分 技术标准 24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9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盐湖区东风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8022021CTP00073
2.项目名称:2020年盐湖区东风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 439700元
5.采购需求:2020年盐湖区东风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6.监理周期:24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线上获取。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请登陆政采云客户端投标
3.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7日10时00分
4.开标地点: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金水湾1号楼21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运城市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红旗西街288号
电 话:0359-2360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盐湖城小区
电 话:0359-8333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59-8333353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具体内容规定 |
1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0年盐湖区东风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 |
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3 | 采购人 | 名 称:运城市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红旗西街288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359-2360628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盐湖城小区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59-8333353 |
5 | 采购预算金额 | 439700元 |
6 | 监理周期 | 24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
7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最新规范合格标准 |
8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ba.g 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xi.gov.cn) |
10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11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 |
12 | 投标保证金 | 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 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10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柒佰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1408022021CTP00073 4.开户名: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运城盐湖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住房城市建设支行 行号:105181017049 账号:14050172850800000665 |
13 | 响应文件份数及制作 要求 | 1、电子投标文件请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 2、供应商要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和加密,并在开标时使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前将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U盘(包含word格式投标文件)1份密封邮寄或送至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金水湾1号楼21层会议室。(纸质版文件需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14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2020年盐湖区东风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人: 供应商联系电话: |
15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请登陆政采云客户端投标 |
16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 |
17 | 履约保证金 | 双方协商 |
18 | 招标代理费 | 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成交服务费4500元整。 |
19 |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20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 | 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 (2)价格优惠: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须出具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价格优惠:监狱企业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 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三章 响应文件组成),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⑥残疾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为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且投标产品为“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6、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产品为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
21 | 其他要求 | 本次开标为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按系统提示进行签到、解密、报价等相关操作。 |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1.2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公告。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邀请。
2.3“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报价人。
3.谈判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ba.g 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报价人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5本次谈判允许代理人参加谈判。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6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7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报价人。
4.踏勘现场
4.1报价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4.2报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4.3报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报价人在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方不对报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谈判采购答疑
5.1若有疑问请在政采云平台提出。
6. 参与谈判的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竟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7. 谈判文件的内容
7.1谈判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1)谈判公告
(2)报价人须知
(3)合同文件
(4)技术标准
(5)响应文件格式
7.2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报价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报价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报价人承担。
8.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可通过政采云系统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8.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3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8.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报价人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应在两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三、响应文件
9.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报价人提交的响应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一、资格部分
二、报价部分
三、商务、技术部分
10.2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报价人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1.保证金
11.1报价人须在谈判开始前按谈判文件前附表第11项规定交纳保证金。
11.2该保证金须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交纳。
11.3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1.4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报价人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11.5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后全部退还(不计利息)。
11.6 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本章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报价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报价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报价人与采购人、其他报价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报价
12.1不允许任一供应商对同一招标项目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12.2 供应商投标报价应符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
12.3投标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提供正常监理服务所必需的监理人员费、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
12.4除招标人无偿提供的现场工作、生活条件外,供应商为实施监理工作另需的工作、生活设施及相关费用,可在投标报价中单项列报并计入总报价。
12.5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但应同时提交修改后的投标报价计算书。
1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3.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60天。从本章第16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提出报价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报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报价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若在限定了答复期限而谈判报价人未将拒绝的答复意见书面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报价人不予答复,则可以被采购代理机构视为谈判报价人已经默认同意。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4.1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本谈判文件有关要求编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和加密,并在开标时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当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版响应文件有差异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4.2每一份响应文件均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盖章处盖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4.3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4.4电子版投标文件请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纸质版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
14.5报价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
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及说明有关报价事项。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 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记
15.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U盘(包含word格式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封口处应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骑缝章。
电子投标文件请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上传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15.2密封袋上须注明详见须知附表。
15.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1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上传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6.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6.1报价人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6.2报价人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报价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
16.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撤回报价。
17.报价截止时间
17.1响应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18.谈判小组
18.1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谈判小组负责对报价人资格进行核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谈判、对报价进行评价以及确定成交人。
19.报价人的资格、符合性核查
19.1 谈判小组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核查。报价人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9.2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19.3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报价人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4)谈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5)报价人的价格超过“采购预算”的;
(6)报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7)报价人为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8)报价人是本工程的代建人的或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9)报价人与工程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与本工程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参股或互相任职、工作的;
(10)报价人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报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尚在处罚期限内的;
(12)报价人有串通投标或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13)报价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15)因投报价人原因出现的错漏项、单价、合价遗漏且不在可修正范围的;
(16)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的;
(1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0.谈判
本次谈判采取二轮谈判、三轮报价方式进行,第二轮和第三轮报价将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发出,请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
20.1第一轮公开报价
(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政采云开标大厅完成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谈判前,分别由已经签到的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解密,进行第一轮公开报价。
(4)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名称、报价价格、监理周期和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报价后要求参加谈判的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谈判的报价人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20.2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
资格性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主要评审因素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 企业资质 | 供应商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 | 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4 |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总监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5 | 供应商2021年第三季度缴纳社保资金凭证及明细表(包含养老、医疗、失业,授权委托人须在明细中)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6 | 供应商2021年第三季度工资明细表(授权委托人须在明细中)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7 | 供应商2021年第三季度纳税凭证或零纳税申报记录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8 |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9 | 投标保证金交款单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10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11 |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
12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2)符合性检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须审查各参加谈判的报价人提供的谈判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评审内容: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2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3 | 响应文件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低于(含等于)采购预算价 |
4 | 报价内容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要求 |
5 | 监理周期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监理周期 |
6 | 报价有效期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有效期 |
(3)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专家谈判笔录’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核的各谈判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4)谈判小组按照各参加谈判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具体步骤为:
①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技术陈述,对所报价施工方案组成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
②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技术陈述情况,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进行技术谈判;
③技术谈判后,参加谈判的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技术方案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5)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一轮谈判整体情况,对谈判项目的技术要求及方案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20.3第二轮报价
各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以第一轮谈判后书面技术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报价即调整性报价,第二轮报价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出。
20.4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
(1)谈判小组按照各参加谈判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二阶段谈判(商务谈判)。具体步骤为:
①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商务陈述,对所报价方案的监理监理周期、业绩、信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商务陈述。
②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商务陈述情况,与参加谈判的报价人进行商务谈判;
③商务谈判后,参加谈判的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商务报价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2)第二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二轮谈判情况,对谈判项目商务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参加谈判的报价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20.5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
(1)各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三轮即最终报价;
(2)第三轮报价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出,参加谈判的报价人须按照采购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报出。修正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报价相同时技术标准优的排名优先。
(3)在第二轮谈判过程中,不能确定成交结果的,谈判终止,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1.响应文件的澄清
2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报价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出。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政采云平台发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签字。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纸质版与电子投标文件有出入,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报价人起约束作用,报价人不接受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1.3报价人应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确定成交人
22.1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及报价人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人中,按照经评审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2.2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人:
(1)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2)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3.谈判终止
23.1 谈判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人不足3家的。
23.2 谈判小组应将谈判终止理由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
24.保密要求
24.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24.2在谈判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
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报价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6. 成交通知
26.1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5个工作日内,从评标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原则,在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若成交候选人主动放弃或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
26.2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6.4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候选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按照谈判文件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三日内返还。
26.5 成交候选人没有按照谈判文件前附表第18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27. 成交服务费
27.1本次谈判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请报价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成交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计取。
28. 签订合同
28.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2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8.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8.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8.5违反25.1条、25.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和披露
29.保密
报价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0.披露
30.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0.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1.报价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1.1 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1.2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之日通过政采云平台提出质疑。
31.3 报价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环节结束之日通过政采云平台提出质疑。
31.4 报价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之日通过政采云平台提出质疑。
31.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1.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1.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报价人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1.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1.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1.11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报价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32.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回其报价;
32.2在评审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3成交人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
32.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32.5报价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3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部分 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四部分 技术标准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0年盐湖区东风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
1.2建设地点:运城市盐湖区45号楼小区、八一路公产房小区、东风小区、盐务站小区、金审苑小区、建北路运管所家属院、梨花巷武装部家属院、吉祥小区(盐湖区土地局家属院)、东留库粮苑小区等9个老旧小区内
1.3项目规模:本次改造工程涉及东风小区等9个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二、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
2.1监理范围: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2.2监理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发包人与承包人合同中约定的设计、规范、质量和技术标准。
投资目标:发包人与承包人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总价。
监理周期目标:发包人与承包人合同中约定的开、竣工时间。
2.3监理工作内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相关关系等。
2.4监理监理周期:24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2.5 监理依据
监理工作参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三、监理要求
3.1总体约定
(1)熟悉设计文件与图纸、熟悉施工合同文件,并对其存在的问题向招标人提出意见与建议。
(2)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协助招标人编写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3)审查并确认、签发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
(4)审查并批准总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技术措施安排,安全防护措施,提供材料清单等,并将审查意见报招标人。
(5)定期主持工地例会,解决施工中的各种专项问题并作出会议纪要。
(6)参加由招标人主持的重大技术问题的讨论。
(7)会同总承包单位对有关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做出解释和说明,发出图纸变更令,在现场协助总承包方代表解决施监理周期间出现的设计、技术问题。
(8)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应从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提出意见并报招标人决策。
(9)督促、检查总承包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10)其他合同谈判时约定的事项。
3.2质量控制
(1)核查总承包人关键技术工种、岗位进场人员的资质,包括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核查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质量、种类、能力及状况,对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人员和设备,有权令其更换或添置。
(2)审批总承包人采用的技术规范及施工规程等质量标准文件。
(3)审查总承包人的质量控制措施,特别是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依据合同规定,对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资源投入进行监督。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施工要求和图纸上的规定及技术规范,确保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4)审查、批准由总承包人提交的质量检查规定和方法,必要时,依据合同与规范制定各类施工质量检查的补充规定,及时检查、抽查工程质量,特别是覆盖的基础工程和隐蔽工程。对工程质量进行签证和评定,严格控制工程质量。主要内容包括:
①审批总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序的质量自检报告,按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和评定;
②对总承包人试验室的试验人员资质、各种试验仪器的计量检验证明,试验项目及其要求、成果进行全面检查;
③总承包人未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时,依据合同应责令其停工、返工,并报告招标人;
④对未签证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通知承包人限期返工,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或交付使用,并及时报告招标人;
⑤审查用于永久工程的各种工程材料、构件、设备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并监督其撤出施工现场;
⑥在施工现场对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活动等进行跟班检查与巡视,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关键工序、重点部位实行旁站监理,并做好现场监理日记;
⑦监督检查和复验总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成果;
⑧对已完成的施工工序,总承包人报送的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提出明确的评价意见。所有质量缺陷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报招标人批准后执行;
⑨根据国家有关验收规程和合同规定,组织单元工程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审查承包人提交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有关资料,参加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参与工程移交。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监理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其他合同谈判时约定的事项。
3.3进度控制
(1)督促招标人按合同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组织向总承包人移交施工场地;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情况;按照合同规定及授权,发布工程开工令。
(2)依据合同中确定的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并批准总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资源配置,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总承包人按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工程施工。
(3)审查和批准总承包人提出的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并跟踪检查、控制进度,记录计划的实施情况。当发生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有实质性偏差时,及时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指示,向招标人提出“进度分析报告”。
(4)发生由于总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周期延误时应督促承包人提出补救措施。如属于招标人的原因引起监理周期延误,应向招标人提出报告,并提出应采取的补救措施供委托人决策。
(5)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的有关协调工作,写出工程进度协调会议纪要,提出监理对工程进度的意见。
(6)在收到总承包人月进度报告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及承包人的进度报招标人备案。
(7)其他合同谈判时约定的事项。
3.4费用控制
(1)审查、批准总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向和年度(或季度)用款计划,并报招标人备案。
(2)对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现场计量,审查总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工程结束时,核实最终工程量,审查总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报表,与招标人总承包人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工程款支付证书,报招标人批准。
(3)按照合同规定及招标人授权,从项目功能、质量、监理周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方案,分析并与各方协商确定变更的监理周期与费用,发布变更指令。
(4)定期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向招标人提交监理项目的费用控制分析报告,并提出防范性对策。
(5)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6)其他合同谈判时约定的事项。
3.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协助项目法人根据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安全施工管理。监督检查承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有权发出“暂停施工令”。 合同协调管理
(1)在委托授权范围内管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执行,全面掌握施工承包人及其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有关工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与施工情况,对不能满意的履行合同的任何成员提出警告直至报告招标人,建议逐出工地。
(2)当工地发生“工程暂停”的必须情况时,及时向招标人报告,针对“暂停”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当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取得招标人同意,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
(3)当施工过程中,发现原设计存在缺陷,需要进行工程变更,或委托或承包人提出需要进行工程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搜集有关资料,对变更的费用与监理周期作出评估,报告招标人,并在招标人授权后,与承包人进行协商,并提出协商意见,报告招标人,由招标人采取适宜的措施。
(4)分析、研究评价承包人或招标人可能提出的索赔要求,参与研究并协助做出对索赔的处理意见和决定。
(5)当出现任何因素引起的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时,应研究实际情况并与有关方面协商向招标人提出“延期”或“延误”的处理建议。
(6)参与工程合同争议、仲裁等有关问题的处理,公平对待有关各方,提出必要的证据资料、意见和分析报告。
3.6信息协调管理
(1)收集、记录分析工地质量控制、费用控制、进度控制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信息,包括重点工程部位隐蔽工程的照片,各种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阶段验收资料等,定期向招标人报告工地情况,重大或重要事项随时向招标人报告。
(2)收集施工中的各种信息,包括招标人的信息、承包人的信息、工程监理信息、工地会议信息等进行加工整理和储存,供招标人的有关部门决策使用。
(3)按时提交旬报、月报、年报,包括质量控制,投资分析、进度分析等报告,以及各类专题报告,年终总结的最终监理报告。
(4)做好有关工程资料和文件的汇总管理体工作,随时接受招标人及政府有关质检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其它要求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监理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2、接受业主领导并严格按照现行规范开展监理工作,及时了解并掌握国家新政策、新规范的执行及适用,保证工程质量。
3、工程开工前,对工程的单元进行划分,明确分部、分项、检验批的划分办法,印发工程验收、质量控制、资料归档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并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监理机构所有人员必须到位,且不能私自离开,离开运城半天及以上,需向总监及建设单位负责人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
4、安全监管除按照国家、地方对安全管理要求外,还要服从甲方安全管理要求。
5、监督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协议的按时签订和劳务人员的考勤考核。
6、每天统计当日完成的各项工程数量并进行工程数量累加,对工程完成量进行动态管理和向甲方进行周报。
7、服从甲方其它工程管理的要求。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报价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谈判小组将应用报价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报价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报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报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部分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1 | 营业执照 |
2 | 企业资质 |
3 | 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 |
4 |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总监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5 | 供应商2021年第三季度缴纳社保资金凭证及明细表(包含养老、医疗、失业,授权委托人须在明细中) |
6 | 供应商2021年第三季度工资明细表(授权委托人须在明细中) |
7 | 供应商2021年第三季度纳税凭证或零纳税申报记录 |
8 |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
9 | 投标保证金交款单 |
10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11 |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
12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供应商需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部分
报价函
致: (采购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监理周期 日历天,监理质量 ,按上述谈判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2. 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 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响应文件,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响应文件。
3. 随同本投标报价书附上投标保证金一份,作为我方投标的担保。
4. 若我方中标:
(1)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报价书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保证向你方按时提交谈判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作为我方的履约担保。
(4)我方保证接到中标通知后尽快调遣人员和调配仪器、设备进入工地进行监理工作准备,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人代表姓名:
报价人代表联系电话: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三、商务、技术部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报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报价人全称、报价人公章:
单位名称 | ||||||||||||||
通信地址 | ||||||||||||||
电 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
电子信箱 | 联系人 | |||||||||||||
成立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
专业资质等级 |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 |||||||||||||
统一信用代码 | 注册资金 |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
单位 总人数 (人) | 其 中 | 总监理工程师(人) | 高级职称人员(人) | |||||||||||
单位 总人数 (人) | 其 中 | 监理工程师(人) | 中级职称人员(人) | |||||||||||
单位 总人数 (人) | 其 中 | 其他(人) | 初级职称人员(人) |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4、项目总监理资格证明材料
总监理工程师 |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监理年限 | |||||||
监理注册证书注册号 | ||||||||
注册专业 | ||||||||
近五年承担同类或相近工程项目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竣工验收日期 | 质量等级 | ||||
目 前 正 在 监 理 工 程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情况一览表
(本表后附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的复印件。
注:须带原件备查。
供应商名称(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5、报价人业绩及投标辅助资料
5.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序号 | 工程 名称 | 监理项目投资(万元) | 发包人 | 监理 范围 | 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服务起至时间 |
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类似工程监理情况
供应商名称(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上表应填写供应商近5年内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类似工程监理情况;
2、后附有相应工程业绩的同一工程的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5.2投标辅助资料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拟担任职务 | 备注 |
5.2.1.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其他工作人员一览表
注:1、其他工作人员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2、每名主要工作人员单列一表;
3、每名主要工作人员均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等的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购置 年份 | 用途 | 备注 |
5.2.2.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仪器、设备汇总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6、监理大纲
供应商可参照下列内容进行编制:
一、监理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四、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七、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九、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十、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十一、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7、其他资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运城市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的2020年盐湖区东风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2020年盐湖区东风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建筑业(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有)
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2020年盐湖区东风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