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泰达燃气有限责任公司-ppb级车载式燃气泄漏检测系统和ppb级便携式燃气泄漏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便携式燃气泄漏检测仪
车载式燃气泄漏检测系统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escrfq2024041800002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天津泰达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马龙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泰达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曹工022-66371136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4/3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15
公告正文
天津泰达燃气有限责任公司-ppb 级车载式燃气泄漏检测系统和ppb级便携式燃气 泄漏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CRFQ2024041800002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泰达燃气有限责任公司-ppb级车载式燃气泄漏检测系统和ppb级便携式燃气泄漏检 测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 津泰达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天津泰达燃气有限责任公司-ppb级车载式燃气泄漏检测系统和 ppb级便携式 燃气泄漏检测仪采购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001)天津泰达燃气有限责任公司-ppb级车载式燃气泄漏检测系统和ppb级 便携式燃气泄漏检测仪采购项日 标段(包)内容:天津泰达燃气有限责任公司-ppb级车载式燃气泄漏检测系统和ppb级 便携式燃气泄漏检测仪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001)天津泰达燃气有限责任公司-ppb级车载式燃气泄漏检测系统和ppb级便 携式燃气泄漏检测仪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允许提供该设备的代理商与生产该设备的厂家同时进行投标,如代理商与生产厂家 同时进行投标生产厂家具有投标资格。投标人可以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为生产厂家投标, 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若为代理商投标,须具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制造商声明函 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提供承诺书(开标现场网上核验,如 与承诺书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
4.本单位股权结构证明材料,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报告中提取,且提取时间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之 后。注: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不同中请人不得同时参与j 同一项目的投标。(开标现场网上核验,如与所提取报告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 业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 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出具的): 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7.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 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 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2024年04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法:本项目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 箱,邮箱地址:jlx0416@126.com(注:邮件名称格式要求:天津泰达燃气有限责任公司-ppb 级车载式燃气泄漏检测系统和ppb级便携式燃气泄漏检测仪采购项目+投标人名称+被授权委托 人+联系方式),获取文件事宜请与蒋工联系(电话 022-66371136)(文件费 500 元/本,标 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法: 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天津滨海新区大唐总部基地东区青海湖路76号8号楼2单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天津滨海新区大唐总部基地东区青海湖路76号8号楼2单元 七、其他公告内容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按照招标人订货时要求3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内部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泰达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25号 联系人: 马龙 电 话: 139208801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滨海新区大唐总部基地东区青海湖路76号8号楼2单元 联系人: 曹工 电 话: 022-66371136 电子邮件: jlx0416@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勃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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