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智慧教育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造价、决算审计等)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xjczt-2023-5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邓晓瑞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利0991-26297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智慧教育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造价、决算审计等)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xjczt-2023-512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智慧教育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造价、决算审计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智慧教育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造价、决算审计等),包括:审核项目立项起至竣工结算完成时止的经济活动审计、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招投标、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建设全过程活动及相关联的各项工作;对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管理、施工总承包签约合同价、招标采购、进度支付、变更签证、索赔、工程结算、财务管理、财务竣工决算业务事项进行审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展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决算审计结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熟悉与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有关的法律规范,熟练掌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的各项规定;(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其他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0日 至 2023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方式:线下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申明函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经审计的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中小学远程教育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街道青年路361号
联系方式:邓晓瑞13579253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赵利、周惠、李斌、肖洁0991-2629781、18097782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利、周惠、李斌、肖洁
电 话: 0991-2629781、18097782413
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智慧教育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造价、决算审计等)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xjczt-2023-512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智慧教育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造价、决算审计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智慧教育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造价、决算审计等),包括:审核项目立项起至竣工结算完成时止的经济活动审计、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招投标、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建设全过程活动及相关联的各项工作;对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管理、施工总承包签约合同价、招标采购、进度支付、变更签证、索赔、工程结算、财务管理、财务竣工决算业务事项进行审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展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决算审计结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熟悉与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有关的法律规范,熟练掌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的各项规定;(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其他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0日 至 2023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方式:线下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申明函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经审计的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中小学远程教育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街道青年路361号
联系方式:邓晓瑞13579253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赵利、周惠、李斌、肖洁0991-2629781、18097782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利、周惠、李斌、肖洁
电 话: 0991-2629781、1809778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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