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3万元
招标联系人小苏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9
公告正文

莆田市第一医院根据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对下列所述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 项目最高限价:93000元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协议标的和协议价格:

服务项目

单价

维护日期

收费金额

备注

维护费


2023-02到2025-02



包含排队叫号系统软件升级及硬件(诊室一体机、自助取号机、呼叫器、LED显示屏等)的维护,包含以上硬件设备维修、老化损坏材料更换(不含人为损坏、意外损坏,液晶屏坏)、人工费用。

维护期限为2年

协议总金额(大写): 人民币

2、服务方式:帮助中心支持、现场维护、培训等几种方式。

3、具体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分项列表

1


维护

诊室一体机 ( 145台)

信息发布机(175
药房LED屏

4、质量保证:

乙方负责对软、硬件系统进行专项运行维护服务,乙方提供全天候维护服务,在接到甲方维护服务通知后,系统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30分钟,电话,网络指导下无法解决,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保证7*24小时的维护响应.若无法解决的,相关技术专家8小时内到达现场,尽快加以修复故障.服务期内已方有责任第月不少于1次对软件系统运行作检查维护(巡检)。

5、违约责任:

5.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在工作计划或工作进度规定期限内完成服务,乙方应承担服务费总额 10 %/日违约金。

6、合同的解除:

因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合同要求(不可抗力除外),在甲方发出催办通知书之日起 15 日内,乙方仍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保密协议

根据卫生厅< <关于进一步强化医院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措施的通知> >(闽卫信息发明电(2011)189号),经过双方的协商,再次签定本保密安全协议,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8.1已方的职责和义务

1).必须严格遵守公安部、卫生部及福建省卫生厅制定的有关计算机网络及医院信息系统的各项制度: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医院信息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必须遵守和履行知识产权法,保证所提供给甲方的软件为拥有独立的知识权,保证甲方免受第三方因所使用软件侵权的投诉。

3).必须保证所有开发和实施人员在实施和维护过程中对甲方系统中(在线和离线的)的所有数据进行保密和保护。

4).不是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对甲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及下载等任何操作。

5). 不是未经甲方同意将有关的接口函数,文档等提供给甲方的其它应用系统的第三方。

6).不得私自开发,安装任何对后台数据库进行查询和统计的程序。

7).不得将上述各系统的源代码私自提供给第三方。

8).必须切实保护病人的隐私,不得将有关病人诊疗信息等提供给第三方。

9).不得与第三方合作,对甲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查询统计。

8.2甲方的职责义务

必须和发行知识产权法,保证不将上述各系统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双方必须遵守上述各条款,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如涉法将进行相应年少法律追究。

三、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款,每服务满一年支付合同金额的50%。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采用最低价法

五、资格要求:

(1)所投的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畴内。

(2)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六、时间安排、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2023年2月9日上午11:00时;报价人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邮寄或送达至 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449号莆田市第一医院1号楼12楼物质供应部,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报价人。

七、采购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市第一医院

联系人:小苏

电 话:0594-8982023

莆田市第一医院 数字办

2023.2.2


莆田市第一医院根据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对下列所述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 项目最高限价:93000元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协议标的和协议价格:

服务项目

单价

维护日期

收费金额

备注

维护费


2023-02到2025-02



包含排队叫号系统软件升级及硬件(诊室一体机、自助取号机、呼叫器、LED显示屏等)的维护,包含以上硬件设备维修、老化损坏材料更换(不含人为损坏、意外损坏,液晶屏坏)、人工费用。

维护期限为2年

协议总金额(大写): 人民币

2、服务方式:帮助中心支持、现场维护、培训等几种方式。

3、具体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分项列表

1


维护

诊室一体机 ( 145台)

信息发布机(175
药房LED屏

4、质量保证:

乙方负责对软、硬件系统进行专项运行维护服务,乙方提供全天候维护服务,在接到甲方维护服务通知后,系统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30分钟,电话,网络指导下无法解决,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保证7*24小时的维护响应.若无法解决的,相关技术专家8小时内到达现场,尽快加以修复故障.服务期内已方有责任第月不少于1次对软件系统运行作检查维护(巡检)。

5、违约责任:

5.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在工作计划或工作进度规定期限内完成服务,乙方应承担服务费总额 10 %/日违约金。

6、合同的解除:

因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合同要求(不可抗力除外),在甲方发出催办通知书之日起 15 日内,乙方仍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保密协议

根据卫生厅< <关于进一步强化医院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措施的通知> >(闽卫信息发明电(2011)189号),经过双方的协商,再次签定本保密安全协议,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8.1已方的职责和义务

1).必须严格遵守公安部、卫生部及福建省卫生厅制定的有关计算机网络及医院信息系统的各项制度: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医院信息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必须遵守和履行知识产权法,保证所提供给甲方的软件为拥有独立的知识权,保证甲方免受第三方因所使用软件侵权的投诉。

3).必须保证所有开发和实施人员在实施和维护过程中对甲方系统中(在线和离线的)的所有数据进行保密和保护。

4).不是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对甲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及下载等任何操作。

5). 不是未经甲方同意将有关的接口函数,文档等提供给甲方的其它应用系统的第三方。

6).不得私自开发,安装任何对后台数据库进行查询和统计的程序。

7).不得将上述各系统的源代码私自提供给第三方。

8).必须切实保护病人的隐私,不得将有关病人诊疗信息等提供给第三方。

9).不得与第三方合作,对甲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查询统计。

8.2甲方的职责义务

必须和发行知识产权法,保证不将上述各系统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双方必须遵守上述各条款,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如涉法将进行相应年少法律追究。

三、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款,每服务满一年支付合同金额的50%。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采用最低价法

五、资格要求:

(1)所投的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畴内。

(2)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六、时间安排、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2023年2月9日上午11:00时;报价人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邮寄或送达至 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449号莆田市第一医院1号楼12楼物质供应部,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报价人。

七、采购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市第一医院

联系人:小苏

电 话:0594-8982023

莆田市第一医院 数字办

2023.2.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