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城区背街小巷亮化整治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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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卢志刚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瑶0311-691289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区背街小巷亮化整治提升项目已由 行唐县行政审批局 以 行审批【2023】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行唐县城区内。
建设规模:该项目安装路灯的背街小巷数量为386条,道路总长40655m;需更换的路灯170盏(均为6m路灯),需新建的路灯(含灯杆、基础等)1474盏(其中灯杆高8m的路灯42盏,6m的路灯1432盏)。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级)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19 09:00至2023-06-2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人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7-1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后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本项目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评标过程,及时回复专家的质疑。专家通过评标系统辅助功能的“澄清质疑”发出质疑,投标人通过平台交易系统的“澄清答疑”进行回复。投标人在评委专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疑,否则后果自负,同时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0.249.147.67/G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或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特别说明:1)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同时上传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招标文件或未及时上传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永昌北路67号
邮    编:050600
联 系 人:卢志刚
电    话:0311-829975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14层1408、1409、1410室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刘瑶
电    话:0311-69128991
备注: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0.249.147.67/G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http://www.jizhaobiao.com)完成市场主体注册、CA办理和软件办理。办理流程及联系方式详见:冀招标交易平台(http://www.jizhaobiao.com/CA/保函/保险)办理流程及网点);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同时上传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招标文件或未及时上传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招标文件如下:
城区背街小巷亮化整治提升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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