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部五莲花路缘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28.7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品类:建筑材料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部五莲花路缘石采购项目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GG-ZC-20230625-0052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部五莲花路缘石采购项目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部五莲花路缘石采购项目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部五莲花路缘石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GG-ZC-20230625-0052
1.3采购内容: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序号 品种 材质 型号 数量 预估单价 预估总价(元) 验收方式 备注
1 五莲花路缘石 1000*150*300 15000块 85.8 元/块 1287000 自检
合计 1287000
注:成交供应商需将模板设计文件扫描件及设计图纸原件加盖公章发至采购人指定电子邮箱和指定地址。
注:1.上述物资(具体要求)采购单价、采购预算均含税含运费。
2.必须按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采购商品的技术要求为采购人需要的技术要求,如不清楚可询问联系人,如因产品技术要求产生的问题,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1.4供货期:2023年7月15日。(供应商负责组织运输车辆,按照采购方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1.5其它要求:
1.5.1供应商单价根据市场波动采用浮动单价,价格发生变化供应商需向采购商提供调价函。
1.6.1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按照《城市道路(路缘石)》05MR404执行
具体质量标准要求为:石材强度必须合格,要求其色泽均匀,表面无裂纹,棱角完整,外观一致,无明显斑点、色差,不允许有风化现象,长度允许误差在±20mm范围内,宽度、厚度、高度允许误差在±2mm范围内。
1.6.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6.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6.4计量方法:最终结算重量按进场后过磅实际重量计算。
1.6.5验收
1.6.5.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重量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6.5.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重量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6.5.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6.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
1.6.5.5验收异议时限
1.6.5.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6.5.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6.6验收异议处理
1.6.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6.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的,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6.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6.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7付款方式及时间:材料到场验收合格以后,按实际到场量结算。成交供货商开具与结算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且计量款到帐支付结算金额相等的金额的货款。供货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货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货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128700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3%增值税)、的运输费用及装车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3%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3%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4.11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
4.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4.13意向供应商需悉知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及招标方采购要求,在资格文件中真实响应出来。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6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6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联系人及电话。
5.1.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
5.1.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1.6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以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1.7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以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1.8意向供应商需悉知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及招标方采购要求,在资格文件中真实响应出来。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供应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2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
5.2.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1日16:00(北京时间)
5.2.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3年7月1日17:00(北京时间)
5.2.3证明材料的要求:意向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项目编号)并上传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截图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交由采购人备案;
5.2.4证明材料原件邮寄地址: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部(顺丰快递),联系人:徐子文女士,联系电话:15104589120
5.2.5采购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1)采购文件:¥0元(大写:零元整),需单独缴纳,不得与交易保证金一同缴纳。
(2)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0元(大写:零元整),采用电汇的形式。
(3)交易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日16:30(北京时间)。
(4)汇款账号: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税号:912301096729328200
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90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
银行账号:23001865951050003481
注:汇款须备注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汇款用途(交易保证金或者文件费)(必须公对公打款)
注意事项:缴纳保证金后留存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对应位置。
汇款后请尽快与采购公告中的联系人核实交易保证金或文件费的到账情况。
5.4交易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多次报价,减价
6.2报价梯度8400元;竞价延时1分钟
6.3竞价时间:2023年7月3日09时00分至2023年7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4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睿采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0.其它说明(据实填写)
10.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0.2请各位意向供应商仔细阅读竞价采购文件。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唐塔街道七里铺社区郓城PPP项目部。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199507000
日期:2023年6月27日
第二章 技术参数要求
1设计依据及相关
1.1(建设方提供的本工程设计图纸)
1.2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
有关标准按照《城市道路(路缘石)》05MR404执行
1.3设计概况(如需要)
1.4杆件材料(如需要)
1.5杆制作与安装(如需要)
1.6涂装(如需要)
1.7结构介绍(如需要)
1.8操作流程(如需要)
1.9质量保证: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3个月的结构质量保证期。
1.10其他要求:
2.采购商品的技术要求为采购人需要的技术要求,如不清楚可询问联系人,如因产品技术要求产生的问题,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3.交货方式:供方送货(采取一票制,意向供应商报价为含税价格,含指导安装试拼装,价格为到场价格,供应商需提供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交 货 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投标人供货时间无法达到采购人要求视为弃标)。
5.交货地点: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部工地。
6.验收
6.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6.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尺寸、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6.3计量、验收方式:卖方送货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如卖方供应的物资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厂家产品,买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4检验: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6.5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保证货物完好无损送达目的地。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即可,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承运方承运后视为包装符合要求。
第三章 网络报价方法和程序
一、报价程序
报价时间:从2023年7月3日09时00分至2023年7月3日09时30分止。在报价时间内意向供应商可随时登录网络报价系统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
二、成交原则
成交原则:“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三、查看报价结果
报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提示报价结果,成交供应商网络报价系统将提示“成交”。
四、注意事项
1、意向供应商应慎重报价,报价指令输入网络报价系统并确认后即刻生效,不能撤回。
2、最低报价及时间以系统纪录数据为准。报价系统显示“竞价结束”时,本次报价活动结束。
3、意向供应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竞价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意向供应商的注册用户名或竞价账号登陆的用户在报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供应商本人的行为,由意向供应商负责,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4、通过公共环境参与报价活动的意向供应商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网络报价系统。
5、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供应商应在报价期内及时出价。
五、免责条款
出现以下情况,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意向供应商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报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二)意向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用户名或竞价账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意向供应商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不能正常报价的;
(四)未及时关注代理机构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报价活动,具体情况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予以公告。
第四章 资格文件要求
资格文件一式两份,必须胶订成册(装订成册,装订方式为胶封,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无破坏不可拆分)、编排页码,且页码连续。
邮寄资格文件的地点: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唐塔街道七里铺社区PPP项目部
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一同邮寄至指定地点。
资格文件以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GG-ZC-20230625-0052)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部五莲花路缘石采购项目.docx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部五莲花路缘石采购项目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GG-ZC-20230625-0052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部五莲花路缘石采购项目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部五莲花路缘石采购项目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部五莲花路缘石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GG-ZC-20230625-0052
1.3采购内容: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序号 品种 材质 型号 数量 预估单价 预估总价(元) 验收方式 备注
1 五莲花路缘石 1000*150*300 15000块 85.8 元/块 1287000 自检
合计 1287000
注:成交供应商需将模板设计文件扫描件及设计图纸原件加盖公章发至采购人指定电子邮箱和指定地址。
注:1.上述物资(具体要求)采购单价、采购预算均含税含运费。
2.必须按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采购商品的技术要求为采购人需要的技术要求,如不清楚可询问联系人,如因产品技术要求产生的问题,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1.4供货期:2023年7月15日。(供应商负责组织运输车辆,按照采购方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1.5其它要求:
1.5.1供应商单价根据市场波动采用浮动单价,价格发生变化供应商需向采购商提供调价函。
1.6.1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按照《城市道路(路缘石)》05MR404执行
具体质量标准要求为:石材强度必须合格,要求其色泽均匀,表面无裂纹,棱角完整,外观一致,无明显斑点、色差,不允许有风化现象,长度允许误差在±20mm范围内,宽度、厚度、高度允许误差在±2mm范围内。
1.6.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6.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6.4计量方法:最终结算重量按进场后过磅实际重量计算。
1.6.5验收
1.6.5.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重量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6.5.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重量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6.5.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6.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
1.6.5.5验收异议时限
1.6.5.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6.5.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6.6验收异议处理
1.6.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6.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的,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6.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6.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7付款方式及时间:材料到场验收合格以后,按实际到场量结算。成交供货商开具与结算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且计量款到帐支付结算金额相等的金额的货款。供货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货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货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128700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3%增值税)、的运输费用及装车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3%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3%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4.11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
4.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4.13意向供应商需悉知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及招标方采购要求,在资格文件中真实响应出来。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6月28日09时00分至2023年6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联系人及电话。
5.1.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
5.1.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1.6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以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1.7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以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1.8意向供应商需悉知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及招标方采购要求,在资格文件中真实响应出来。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供应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2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
5.2.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1日16:00(北京时间)
5.2.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3年7月1日17:00(北京时间)
5.2.3证明材料的要求:意向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项目编号)并上传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截图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交由采购人备案;
5.2.4证明材料原件邮寄地址: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部(顺丰快递),联系人:徐子文女士,联系电话:15104589120
5.2.5采购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1)采购文件:¥0元(大写:零元整),需单独缴纳,不得与交易保证金一同缴纳。
(2)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0元(大写:零元整),采用电汇的形式。
(3)交易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日16:30(北京时间)。
(4)汇款账号: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税号:912301096729328200
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90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
银行账号:23001865951050003481
注:汇款须备注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汇款用途(交易保证金或者文件费)(必须公对公打款)
注意事项:缴纳保证金后留存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对应位置。
汇款后请尽快与采购公告中的联系人核实交易保证金或文件费的到账情况。
5.4交易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多次报价,减价
6.2报价梯度8400元;竞价延时1分钟
6.3竞价时间:2023年7月3日09时00分至2023年7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4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睿采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0.其它说明(据实填写)
10.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0.2请各位意向供应商仔细阅读竞价采购文件。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唐塔街道七里铺社区郓城PPP项目部。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199507000
日期:2023年6月27日
第二章 技术参数要求
1设计依据及相关
1.1(建设方提供的本工程设计图纸)
1.2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
有关标准按照《城市道路(路缘石)》05MR404执行
1.3设计概况(如需要)
1.4杆件材料(如需要)
1.5杆制作与安装(如需要)
1.6涂装(如需要)
1.7结构介绍(如需要)
1.8操作流程(如需要)
1.9质量保证: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3个月的结构质量保证期。
1.10其他要求:
2.采购商品的技术要求为采购人需要的技术要求,如不清楚可询问联系人,如因产品技术要求产生的问题,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3.交货方式:供方送货(采取一票制,意向供应商报价为含税价格,含指导安装试拼装,价格为到场价格,供应商需提供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交 货 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投标人供货时间无法达到采购人要求视为弃标)。
5.交货地点: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部工地。
6.验收
6.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6.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尺寸、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6.3计量、验收方式:卖方送货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如卖方供应的物资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厂家产品,买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4检验: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6.5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保证货物完好无损送达目的地。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即可,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承运方承运后视为包装符合要求。
第三章 网络报价方法和程序
一、报价程序
报价时间:从2023年7月3日09时00分至2023年7月3日09时30分止。在报价时间内意向供应商可随时登录网络报价系统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
二、成交原则
成交原则:“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三、查看报价结果
报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提示报价结果,成交供应商网络报价系统将提示“成交”。
四、注意事项
1、意向供应商应慎重报价,报价指令输入网络报价系统并确认后即刻生效,不能撤回。
2、最低报价及时间以系统纪录数据为准。报价系统显示“竞价结束”时,本次报价活动结束。
3、意向供应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竞价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意向供应商的注册用户名或竞价账号登陆的用户在报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供应商本人的行为,由意向供应商负责,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4、通过公共环境参与报价活动的意向供应商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网络报价系统。
5、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供应商应在报价期内及时出价。
五、免责条款
出现以下情况,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意向供应商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报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二)意向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用户名或竞价账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意向供应商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不能正常报价的;
(四)未及时关注代理机构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报价活动,具体情况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予以公告。
第四章 资格文件要求
资格文件一式两份,必须胶订成册(装订成册,装订方式为胶封,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无破坏不可拆分)、编排页码,且页码连续。
邮寄资格文件的地点: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唐塔街道七里铺社区PPP项目部
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一同邮寄至指定地点。
资格文件以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GG-ZC-20230625-0052)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部五莲花路缘石采购项目.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