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霞浦七中智慧档案室采购项目
金额
19.9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5/0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鑫之源采招【2025】003号
预算金额19.95万元
招标公司霞浦县第七中学
招标联系人郑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兰女士17850582662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霞浦七中智慧档案室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霞浦县海润尚郡8号楼9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鑫之源采招【2025】003号
项目名称:霞浦七中智慧档案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955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55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至 2025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霞浦县海润尚郡8号楼906室)
方式:购买谈判文件者须携带本项目《报名登记表》(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或将本项目《报名登记表》(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79500531@qq.com并及时致电告知代理机构。未按照以上要求办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霞浦县海润尚郡8号楼9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霞浦县海润尚郡8号楼9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第七中学
地址:霞浦县松港凤凰池1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 13850322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霞浦县海润尚郡8号楼906室
联系方式:兰女士 17850582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女士
电 话: 17850582662
霞浦七中智慧档案室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霞浦县海润尚郡8号楼9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鑫之源采招【2025】003号
项目名称:霞浦七中智慧档案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955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55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 | |||||
1 |
| 199556元 | 2000 | 199556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至 2025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霞浦县海润尚郡8号楼906室)
方式:购买谈判文件者须携带本项目《报名登记表》(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或将本项目《报名登记表》(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79500531@qq.com并及时致电告知代理机构。未按照以上要求办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霞浦县海润尚郡8号楼9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霞浦县海润尚郡8号楼9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第七中学
地址:霞浦县松港凤凰池1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 13850322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霞浦县海润尚郡8号楼906室
联系方式:兰女士 17850582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女士
电 话: 1785058266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