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省麓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康体训练中心器材(包1)合同公告
金额
88.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8/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湘财采计[2018]000165号
预算金额88.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徐利民15116433588
公告正文
湖南省麓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康体训练中心器材(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3月14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8]000165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麓山强制隔离戒毒所(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宏康体育设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康体训练中心器材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00165号
(3)项目内容:康体训练中心器材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康体训练中心器材 项目经理:徐利民。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8988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参数/技术说明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A033627-运动康复设备 湖南宏康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康体训练中心器材 1 88988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8年02月13日,履行期限:60天。
地点:湖南省麓山强制隔离戒毒所
方式:
4.付款
1、全部交货45天后支付至总货款的50%,正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整体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8-02-13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6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02月13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联强 法定代表人:肖文华
委托代理人:熊辉 委托代理人:徐利民
电 话:13975807606 电 话:15116433588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桥支行
帐 号:43189999101000352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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