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调研起草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c-fw-2305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石宛梓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齐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77473413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1
公告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调研起草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C-FW-230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调研起草工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0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梳理分析我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新要求,整理区内外噪声污染防治立法工作政策
资料,形成《区内外噪声污染防治法规政策比较分析报告》;对区内6个重点盟市的噪声污
染现状、区外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先进城市工作经验和做法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完成
《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及起草说明的编制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调研起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调研起草工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根据《财
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裁判文书
网(http://wenshu.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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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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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7日09时30分到2023年04月14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公司将以邮件的形式发放招标文件,注意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可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1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106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日编号: QC-FW-2305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调研起草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约结束。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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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裁判文书
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4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要求:报名申请单位须先填写项目投标报名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
项目报名表的获取方式将报名申请单位全称、报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到招
标代理机构邮箱 823884311@qq.com。
方式:须在公告期内将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报名邮箱(823884311@qq.com),
报名成功即可购买采购文件,资料不全不予接收。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提供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4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1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4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1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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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项: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成交公示的媒介: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人:石宛梓
电 话:0471-4632069
电子邮件:1864773368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齐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绿地智海大厦A3#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17747341396
电子邮件: 173979708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劣巡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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