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590.43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海峰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东林138719509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8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湖北蕲春智慧物流园(蕲艾数智云仓)项目 EPC总承包(HBQC-202303FJ-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3 17: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蕲春智慧物流园(蕲艾数智云仓)项目 EPC 总承包湖北蕲春智慧物流园(蕲艾数智云仓)项目 EPC总承包(HBQC-202303FJ-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303FJ-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蕲春智慧物流园(蕲艾数智云仓)项目 EPC 总承包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审[2023]1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蕲春县交通运输局,蕲春县交通运输局委托蕲春县齐丰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蕲春县齐丰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蕲春县漕河镇大路铺村
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133333.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1273.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0233.46平方米。项目新建作业型物流车间、综合中心、商业楼。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道路、停车位等公共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详勘及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通过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及财政部门预算评审(第三方审查);配合业主有关对外手续办理及工程报规报建;本项目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所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通过验收、移交;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及保修期服务;工程建设等其他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4-10
合同估算价:23590.43万元
  2.3其他:质量要求:(1)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2)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3.1.2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类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类资质:(1)工程设计商务粮行业(批发、配送与物流仓储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有效)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1.3投标人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任意一方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单项投资额为2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达7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2.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2.5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同时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一个。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3.6.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3.6.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6.4拟派项目的团队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11月-2023年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3.6.5 (1)投标人将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上传到其电子标书《投标文件格式》的“其它材料”中;(2)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投标人提供平台查询截图或由投标人作出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04日至2023年03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8日 10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标,定标方法采用投标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县齐丰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李时珍大道交通运输局八至九楼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徐海峰
联系人:
林东林、王晓雨、邸国栋
电话:
0713-7609409
电话:
1387195093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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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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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3月03日
备注:
湖北蕲春智慧物流园(蕲艾数智云仓)项目 EPC 总承包湖北蕲春智慧物流园(蕲艾数智云仓)项目 EPC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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