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C24JX11014806 | ||
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分行2辆旧机动车转让 | ||
标的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分行赣EL1G95车辆转让,挂牌价5,000.00元 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分行赣EDT386转让,挂牌价1,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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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2月13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2月19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标的1、赣EL1G95,车辆型号:奥德赛牌HG6480B,登记日期:2008年2月,年检到期日:2025年2月,交强险到期日:2025年2月,起拍价:5000元。 标的2、赣EDT386,车辆型号:帕萨特牌SVW7203EPI,登记日期:2006年11月,年检到期日:2020年11月,交强险到期日:2020年11月,起拍价: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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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公正旧机动车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评报字(2024)第C134号、C135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拍卖车辆,均为旧机动车,不包含车牌,过户中所需交纳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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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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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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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德瑞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79358909 18170326388 |
招标
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分行2辆旧机动车转让
金额
5000.00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分行2辆旧机动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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