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普陀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部开办费配套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5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g-2024-008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伟021-62110119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芾广招标咨询中心
代理联系人黄懿霞1762157241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1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普陀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部开办费配套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芾广招标咨询中心(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G-2024-0083
项目名称:普陀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部开办费配套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11.2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1.2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311.29万元(人民币),其中:
包件一:一体化融合电台及接处警终端  预算金额:82.59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82.59万元(人民币);
包件二:执法记录仪  预算金额:18.68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18.68万元(人民币);
包件三:空调设备  预算金额:90.56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90.56万元(人民币);
包件四:营具  预算金额:91.96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91.96万元(人民币);
包件五:厨房设备  预算金额:27.5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27.5万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包件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按照包件号升序评审,每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件,具体细则如下:若中标包件一,则不再对其进行包件二、包件三及后续包件中标推荐,以此类推。后续包件的有效竞争单位(不含前序已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单位)不足三家的,对应包件招标失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包件一:一体化融合电台及接处警终端,接到通知后30天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包件二:执法记录仪,接到通知后20天内完成交货;包件三:空调设备,接到通知后30天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包件四:营具,接到通知后60天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包件五:厨房设备,接到通知后30天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参照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包件一和包件三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包件二、包件四、包件五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8)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证书)》(仅适用于包件三:空调设备);9)具有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事项决定告知书》或《上海市燃气器具销售产品备案通知书》及具有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仅适用于包件五:厨房设备);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芾广招标咨询中心(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芾广招标咨询中心(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包,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自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上海芾广招标咨询中心(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2室)进行现场验证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请各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验证的同时提交获取资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陀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519号        
联系方式:郭伟/021-6211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芾广招标咨询中心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803号302室            
联系方式:黄懿霞/17621572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懿霞
电 话:  1762157241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