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水稻专用缓混配方肥采购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4-04-19 11:5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2023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水稻专用缓混配方肥 JSZC-320682-JZCG-C2024-001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30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JZCG-C2024-0015
项目名称:2023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水稻专用缓混配方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400元/吨 (本项目按单价报价,报价含财政补贴)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响应时,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缓释配方肥的核心原料包膜类缓释氮肥(包含树脂包膜、硫包衣或水基聚合物包膜尿素等)供应商持有的农业农村部养分释放期≥60天的缓释肥料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与缓释配方肥的核心原料(缓释肥料)生产商2022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有效购销合同,提供有效购销合同以及相应的正规购销发票原件扫描件上传,如果是缓释氮肥生产厂(即缓释氮肥登记证持有者)参与磋商,则无需提供;同时需提供N+P2O5+K2O 配方为48%(31-5-12)掺混肥生产企业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登记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
(2)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缓释氮肥释放期不低于60天的2022年1月1日以来第三方带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报告中含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项目,检测报告符合GB/T23348-2009(《缓释肥料》)及GB/T 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产品质量标准,提供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04-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如皋市惠政路1799号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电子化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
(2)使用谷歌浏览器。
(3)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4)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
(5)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联系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苏采云”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技术支持人员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本次采购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如皋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7、B8
联系人:苏建平
联系电话:13912216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如皋市惠政路179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3-87620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13-87620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