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涵江区萝苜田片区改造项目(一期)的18处房屋建筑物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3/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闽远悦招字<2023>030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小戴1302389059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林18206037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7
公告正文

涵江区萝苜田片区改造项目(一期)的 18 处房屋建筑物拆除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闽远悦招字<2023>030 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涵江区萝苜田片区改造项目(一期)的 18 处房屋建筑物拆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业主统筹,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涵西街 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拆除总建筑面积约 5849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涵江区萝苜田片区改造项目(一期)的 18 处房屋建筑物拆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涵江区萝苜田片区改造项目(一期)的 18 处房屋建筑物拆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 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B 证;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3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4 月 07 日 08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直接联系招标代理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莆田市涵江区振园路 58 号 2 楼评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振园路 58 号 2 楼评标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涵江区萝苜田片区改造项目(一期)的 18 处房屋建筑物拆除工程经有关部门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涵西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 府涵西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2)工程建设规模:拆除总建筑面积约 5849 平方米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涵江区萝苜田片区改造项目(一期)的 18 处房屋建筑物拆除工程征迁 丈量评估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建筑物拆除项目(含主房、附属房、搭盖、阁楼及危房、强制拆 除部分,不含文物点及普查目录内建筑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各类要求保护的建筑)旧房材料归中标单位,拆除后残渣清运完整,残渣堆放地点由中标人自理(残渣须运离本项 目区域,弃置点要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
4)工期要求: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旧房开始拆除指令次日起 10 日历天内将所接收到的旧 房拆除并将拆除后的残渣清理完毕。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中标人 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罚款 2000 元;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即各类房屋应整体拆除,含基础、主体、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场地清理整平及渣土外运。房屋拆除须拆至建筑物地基与基础以下,保障今后工程桩基施工 条件,残渣堆放地点由中标人自理(残渣须运离本项目区域,弃置点要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施工过程中,必须保障周边非拆除范围的构筑物等不受破坏及影响,必要时,须采用特殊大 型拆除机械(剪刀臂手)进行拆除。特殊大型机械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人自 2023 年 3 月 24 日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23 年 03 月 24 日 09 :00 :00 至 2023 年 04 月 07 日 08 :59 :59 止,投标人直接联系招标代理领取。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将拒收。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柒仟 元整(¥7000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转账或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具体办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04 月 07 日上午 09:00 时,提交地 点(现场开标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振园路 58 号 2 楼评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涵西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涵西街道办事处 地 址:莆田市涵江区涵西街道
联 系 人:小戴
电 话:130238905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 1828 号
联 系 人: 小林
电 话: 1820603788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