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君山片区新湖村大湖自然村环境整治及水泥硬化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rzb202300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平潭县君山镇新湖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何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0591-23166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君山片区新湖村大湖自然村环境整治及水泥硬化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潭县鑫鑫名苑E区1橦2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ZB2023008
项目名称:君山片区新湖村大湖自然村环境整治及水泥硬化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141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8730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3〕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5)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6)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报价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8)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3日 至 2023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潭县鑫鑫名苑E区1橦209室
方式: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获取谈判文件。如委托他人获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获取,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潭县鑫鑫名苑E区1橦2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潭县鑫鑫名苑E区1橦2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邀请名单如下:福建省维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海坛联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浩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鸿煌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邦业建设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潭县君山镇新湖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何女士;联系电话:15859073088
联系方式:平潭县君山镇新湖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县鑫鑫名苑E区1橦209室
联系方式:林工,联系电话:0591-23166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0591-23166888
君山片区新湖村大湖自然村环境整治及水泥硬化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潭县鑫鑫名苑E区1橦2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ZB2023008
项目名称:君山片区新湖村大湖自然村环境整治及水泥硬化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141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8730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君山片区新湖村大湖自然村环境整治及水泥硬化建设工程 | 君山片区新湖村大湖自然村环境整治及水泥硬化建设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控制价及图纸为准。 | 198730.1 | 0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3〕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5)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6)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报价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8)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3日 至 2023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潭县鑫鑫名苑E区1橦209室
方式: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获取谈判文件。如委托他人获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获取,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潭县鑫鑫名苑E区1橦2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潭县鑫鑫名苑E区1橦2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邀请名单如下:福建省维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海坛联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浩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鸿煌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邦业建设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潭县君山镇新湖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何女士;联系电话:15859073088
联系方式:平潭县君山镇新湖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县鑫鑫名苑E区1橦209室
联系方式:林工,联系电话:0591-23166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0591-2316688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