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远安县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资料收集归档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400.00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yy-20240416-01
预算金额1400.00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阳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运斐0717-377351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远安县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资料收集归档技术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阳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YY-20240416-01

  2、采购单位: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项目名称:远安县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资料收集归档技术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00元/户

  6、最高限价:1400元/户(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7、采购需求:根据远安县增发国债支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需要,现选定一家供应商为该项目提供资料收集归档技术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供应(服务)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2日(上午8时30分到12时,下午14时30时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地点:宜昌阳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可到宜昌阳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4楼)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5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宜昌阳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5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阳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公告发布媒介:湖北远安网

  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16号

  联系电话:13545701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昌阳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联系电话:0717-3773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运斐

  联系电话:0717-377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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