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鄂尔多斯市供用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伊旗项目部各项工程零散材料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10.12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ah-b2024-040
预算金额10.12万元
招标联系人关美荣1365477662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翟工1584728128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JAH-B2024-040
鄂尔多斯市供用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伊旗项目部各项工程零散材料框架采购项目(二次)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包件号
评标情况
成交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框架期限
交货地点
资格能力条件
包件1
第一成交候选人
山东森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1207.10
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一年
伊金霍洛旗、鄂托克前旗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第二成交候选人
陕西坤德诚实业有限公司
108536.10
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一年
伊金霍洛旗、鄂托克前旗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第三成交候选人
河北鸿悦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0550.96
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一年
伊金霍洛旗、鄂托克前旗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第四成交候选人
河南瑞恒利实业有限公司
111387.70
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一年
甲方指定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一、本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08月07日10:00起连续1天。
二、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质疑,提出质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质疑须在公示期内(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提交质疑书应当包含的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的名称;
(3)被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质疑书须加盖质疑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书面提交。
4、下列质疑书将不予接受: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质疑人不能证明是所质疑招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
(5)以非法途径取得的线索、证据。
5、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尔多斯市供用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关美荣
电话:13654776622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15847281288、18547206223
电子邮箱:fjahnmgb@163.com
 
 
2024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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