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 联系人: | 石芮嘉 | |
联系电话: | 01053105865 | 联系邮箱: | chinabrr06@163.com |
附件: |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东青小镇综合开发项目全程法律服务单位遴选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RR21-ZB1-ZB-52)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东青小镇综合开发项目全程法律服务单位遴选,招标人为江苏中和东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东青小镇综合开发项目全程法律服务单位遴选 2.2项目概况: (1)项目合作模式:由政府方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项目投资合作方,由政府方委托其全资子公司作为出资主体参与投资合作方(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江苏中和东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东青)(其中投资合作方占股60%,政府方的全资子公司占股40%)。由中和东青与政府方的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常州东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青置业)(其中中和东青占股45%,政府方的全资子公司占股55%)。由中和东青负责合作范围内配套工程投资建设及征地拆迁筹集资金,东青置业负责合作范围内安置房投资开发建设。 (2)本项目合作范围为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东青片区,东至常焦线、南至长青路、西至大明路、北至沪蓉高速,土地面积 3541.5亩,上述土地范围内可出让经营性用地面积1258.20亩,其中居住用地896.50亩,商住用地71.50亩,商业用地76.20亩,安置房用地214亩。 (3)项目合作期暂定6年,其中建设期3年。 2.3招标范围: (1)招标人治理结构的合法性科学性,会议召集方式与程序、表决方式、议事规则、决议性文件的表述等; (2)招标人组织架构的合规性科学性,包括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对分子公司的管理架构与授权等; (3)招标人规章制度体系的合规性科学性,包括制度等级的确定、制度内容的合规性、制度的协调性、制度的必要性等; (4)为招标人股权退出编制相关文件及提供法律支持; (5)劳动用工的合规性,包括招聘条件、劳动合同内容、薪酬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障等; (6)指导项目有关人员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件进行建档管理; (7)为项目实施提供法律风险分析并提供防控建议; (8)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包括程序是否符合“三重一大”决策要求、是否履行了法定和公司内定程序、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上级和内部制度等; (9)合同管理体系合规性,包括是否符合国资监管要求和上级规定,是否建立了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内核机制;协助或参与合同谈判; (10)印章管理的合规性,包括是否依法刻制和使用印章,是否建立了印章管理的制度和内核机制,用印是否合法合规等; (11)法律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包括合同、签证、洽商、纪要、往来函件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资监管要求和上级规定,是否能切实体现和保障招标人的合法权益,记载的各方权利义务是否明确,是否具有可执行性,是否与在先达成的法律性文件冲突等; (12)协助招标人对承包商、供应商、设计方、监理单位等进行合同管理,包括对招投标文件的法律审核,对与招标人有合同关系的相对方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对未完全履约的相对方应履行义务实施法律催告、争议协调,并根据招标人授权,对其他违约方提起诉讼或仲裁; (13)根据招标人要求,对特定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进行见证; (14)根据招标人委托,对其他主体向招标人提起的诉讼或仲裁进行代理应对,包括起草相应的法律文书、提供争议解决策略或方案、接受专业咨询等; (15)就招标人向政府部门提请的报批报审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建议; (16)就招标人面临的行政或刑事处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建议,并根据招标人的委托,提供专业代理服务; (17)协助招标人处理与其员工之间进入劳动仲裁或诉讼阶段前的劳动争议; (18)协助招标人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的合作方进行结算; (19)指导招标人应对其他合作方索赔; (20)参加项目有关谈判会议; (21)为项目管理团队提供普法教育; (22)为招标人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必要的法律意见书; (23)为招标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供与其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合规服务; (24)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为顺利实施本项目所必要的其他咨询服务; (25)新项目市场开发过程中跟踪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新开发项目合同谈判。 以上服务内容涉及诉讼仲裁代理的,收费报价待该服务内容发生时另行协商收费,不在本次投标报价范围内。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六年。 2.5服务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3.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至今)应具有类似专项法律服务业绩; 3.3投标人拟派的律师应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投标报名 4.1.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起至2021年6月29日16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1.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s://jc23.cnecc.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平台供应商注册,注册服务电话:010-57968001(工 作日9:00-12:00 13:00-16: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标段名称,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报名信息,将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压缩包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报名参与投标。 4.1.3说明:潜在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公司账户或个人账户向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账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汇标书款,且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单位简称+法律服务”(请勿使用在华夏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方式汇款)。 4.2招标文件获取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6月30日起至2021年7月5日16时止。 4.2.2招标文件获取条件和方式:只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登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s://jc23.cnecc.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增加网络视频直播的开标方式,投标人可以选择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媒介本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s://jc23.cnecc.com/)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chinabrr.com)。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苏中和东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5号天宁智造园 联 系 人:张磊 电 话:17751601021 邮 箱:54183135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石芮嘉、靳国玉 联 系 电 话:010-53105865/23 传 真:010-53105888 邮 箱:chinabrr06@163.com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行 号:304 100 041 7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