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辉南县2024年农村饮水中央及省级维修养护、水质提升项目(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YJ-2024-037
项目名称:辉南县2024年农村饮水中央及省级维修养护、水质提升项目(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95000.00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15日内完成全部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为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在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1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3.方式:供应商应于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先注册成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供应商,再登录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采购文件并填写投标信息(先下载采购文件后填写,否则无法填写)。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填写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查询相关信息。
4.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7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
虚拟子账号:0401161000000615
金额:人民币贰万元(¥200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4.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791 686 2449),投标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企业数字证书登录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通过“开标签到解密”功能进入开标大厅,远程对所投采购包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群,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会进行文字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辉南县水利局
地址: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路12号
联系人:韩巍巍
联系方式:13944527103(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亿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典约商誉A1栋1507室
联系人:张宁
联系方式:19917258288(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宁
电 话:19917258288(办公电话)
4.监督部门:辉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