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0991-767318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30
公告正文
新疆立新能源奇台县12.5万千瓦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奇台县12.5万千瓦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奇台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立新能源奇台县12.5万千瓦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
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奇台县五马场乡。
3.项目概况:新疆立新能源奇台县12.5万千瓦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300MW,其中风电容量为200MW,光伏容量交流侧100MW和配套储能容量为75MW/300MWh,项目建设主要包括风电场区、光伏阵列区、35kV开关站及储能区,储能区位于整个场区的西部。
4.招标范围:新疆立新能源奇台县12.5万千瓦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7.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装,包含磷酸铁锂电池预制舱(包括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消防灭火、热管理系统(含温湿度控制)、集装箱内的电力电缆、通信线缆等相关配套设施)、变流升压系统(储能变流器(PCS)、箱变(如有)及相关配套设施)、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自供电系统、电池预制舱与PCS预制舱之间的连接电缆(单芯、耐火铜缆)、至后台全部配套线缆光缆等全套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运输保险、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协助验收及成套设备5年质保期服务(其中,磷酸铁锂电池按额定功率充放电循环次数达到6000次(DOD≥90%,25℃±2,EOL≥80%限定条件下)或固定8年作为质量保证期)以及联合研发并申报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等。
5.计划工期:
第一批:2024年7月15日前到货3.75万千瓦/15万千瓦时储能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同步到场);
第二批:2024年8月15日前全部到货完成
2024年9月30日前配合完成全套设备调试试验。
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排产通知为准。
6.设备交货地点为:新疆立新能源奇台县12.5万千瓦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7.划分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或电芯、PCS、EMS主要部件中至少一个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等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
3.本次投标的磷酸铁锂电池单体、电池模块和电池簇需提供第三方具有国家级CMA和CNAS储能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EMS(能量管理系统)、PCS(储能变流器)、箱变、BMS(电池管理系统)均应提供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PCS应提供高压、低压穿越检测报告;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
    5.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累计已投运电化学储能系统业绩不低于900MWh(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用户投运证明);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8.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具体指不具有EMS(能量管理系统)、PCS (储能变流器)、BMS(电池管理系统)、电池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能力及生产能力的经销商)投标;(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 2024年1月9日10时00分到2024年1月29日19 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至新疆乌市经开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5楼1504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须含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1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5楼515室);
3.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4.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5.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5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 (http://zwfw.wlmq.gov.cn/ggzy/)平台上发布。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奇台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十、联系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之间的联系以书面为准。
招标人:奇台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西路 752 号
联系人:李强、田磊
电话:0991-392103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玄武湖路 477 号能源大厦 15 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991-7673187、18290774623
电子邮件:xjnyddzb@163.com
开户名: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铁新区支行
账 号:650501121012000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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