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210.53万元
招标联系人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先生0571-870230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5
公告正文

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
环境监理、监测与环保竣工专项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3〕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湖海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通过融资筹措解决;七沈公路新建工程(海盐沈荡段)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七沈公路新建工程(海盐沈荡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发改投〔2023〕103 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海盐县交通运输局以浙嘉盐交许〔2023〕5000029 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统筹解决;七沈公路新建工程(南湖二期)已由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七沈公路新建工程(南湖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南行审投〔2023〕20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以浙嘉南交许〔2023〕5000017 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嘉兴市凤桥镇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公管函〔2023〕275号文批准,上述三个项目进行合并招标,由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嘉兴市凤桥镇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授权同意,委托嘉兴湖海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为七沈公路新建工程(海盐沈荡段)和七沈公路新建工程(南湖二期)的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环境监理、监测与环保竣工专项验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南侧,与乍嘉苏高速公路相接设置凤桥枢纽互通,路线向南经南湖区凤桥镇,海盐县沈荡镇、于城镇、武原街道,与杭浦高速公路相交设置武原枢纽互通终于海盐县武原街道红益村附近的盐于公路北侧,向南接武原互通连接线。项目主线全长约12.38公里(其中南湖区段约3.8公里,海盐县段约8.58公里)。主线共设置桥梁约11640米/1座(含枢纽及互通区主线桥);设置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其中1处兼具落地互通功能),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设置匝道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以及配置必要的辅助管理用房和设施。同步建设武原互通连接线全长约1.92公里,连接线共设置桥梁约440米/2座。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2310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16459万元。技术标准:项目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武原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2.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规定。
七沈公路新建工程(南湖二期):本项目与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共用廊带,上层为高速公路高架桥,下层为本项目。起于余篁公路交叉口,起点桩号 DMK2+356,与现有平交口形成十字交叉,同时起点预留远期立交方案上跨余篁线;路线向南途经庄史村、泉径港、西戴村,终于南湖区海盐县分界线,终点桩号DMK3+800。本项目全长约1.4km,新建中桥48.0m/1座。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12210.5372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0249.4662万元。技术标准: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2-2021)规定的双向四车道一级集散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34.0 米。
七沈公路新建工程(海盐沈荡段):本项目起于南湖区与海盐县的分界线,接七沈公路新建工程 (南湖二期),起点桩号DMK3+800,向南进入海盐县沈荡境内,下穿500千伏高压线,上跨白漾河六级航道,与元新线平面交叉,继续往南终于盐百线,终点桩号 DMK8+156。路线全长4.356公里。新建大桥361.04米/1座,中桥216.16米/4座。项目利用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工程高架桥下空间布设,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6.1米,路幅组成为1.1米中央分隔带+2×0.5米左侧路缘带+2×2×3.75 米行车道+2×3.75米硬路肩+2×0.75米土路肩。项目概算总投资20950万元,其中建安费18518.95万元。 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14)及《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2-2021)规定的双向四车道一级集散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为26.1米。
2.2招标范围:
本次环境监理、监测与环保竣工专项验收技术服务招标设1个标段,第HPYS01标段。
服务内容为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七沈公路新建工程(南湖二期)、七沈公路新建工程(海盐沈荡段)全线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1、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含监理如需)(按照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提供环境监测报告;2、对建设全部内容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环境监测,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发包人补充落实并做好环保设施三同时工作、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及后评价;3、协助发包人做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环境保护监理报告(如需);4、开展竣工环境验收技术服务,落实项目环境监测工作,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多个大气、噪声等环境监测点,并出具监测报告提交发包人,监测报告中应包括项目噪声、水体、空气污染等一切涉及项目环境的内容(具体监测内容及频次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确定)编制环保应急预案及环境专项验收报告;5、协助办理与环保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6、负责审查承包人制定的环境保护施工组织方案,提出审查意见;7、负责巡视、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的环境影响,检查承包商按设计图施工情况及施工环保费的使用情况;8、负责施工和监理单位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宣传,总结交流环境监理工作经验9、竣工环境验收技术服务(包括并不限于)对工程资料分析与整理、编写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分析、施工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报告等公众意见调查及竣工环境验收调查报告;10、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为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出具的监测报告应通过环保相关部门评审及通过环境专项验收。11、其他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环保专项验收,同时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按时提交成果文件。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环境监测及环保竣工验收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确保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包含水、气、声等环境检测指标),同时具有同类相关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信誉等方面能满足本工程环境监理、监测与环保竣工专项验收技术服务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
5.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3月05日14时00分。
5.3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楼403开标室(海盐县百尺北路39号)
5.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3月05日13时00分至14时00分。为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可不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递交完成后可自行离开。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登录入口上操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湖海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路39号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573-86020187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023067
电子邮箱:863549077@qq.com
 
招 标 人: 嘉兴湖海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日    期: 2024 年 0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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