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0100000102804400014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佳佳138139684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4301000001028044000144
连云港北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北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连云港北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连云港北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起点为大港路与海滨大道交叉处,向西延伸利用大港路、G228(242省道)、宋庄互通连接线,止于G25长深高速宋庄互通,路线长度约20.51km。其中墟沟枢纽以东段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100公里/小时,墟沟枢纽以西段拟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100公里/小时,上述两段的技术标准最终以审批部门批复文件为准。全线估算总投资约58.9亿元,其中建安费约47.4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连云港北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即BSGEQ-GKKCSJ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
(一)工可编制
1、所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括编制报告需要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地形测量(含水下地形图测量)、节能评价、通航条件评价、勘探等;
2、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工可送审、报批。
(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1、所有工程的初勘、初测、初步设计;
2、所有工程的详勘、定测及施工图设计;
3、上述工程设计概算及预算文件的编制,招标配合及后续服务,设计审查会务服务等;
(三)BIM
积极开展BIM研究,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路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公路建设发展的意见》交公路发﹝2023﹞131号相关要求。
2.3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初步计划如下,实际服务周期根据项目工可、勘察设计文件审批进度进行调整:
a、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b、初步设计阶段:工可报告审查后5个月内完成全部初步设计工作。
c、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4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审查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等按照发包人要求分批提供。
d、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人应及根据发包人要求及工程建设需要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投标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a.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 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b.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勘察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设计(设计工作内容至少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业绩。
注:①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下同。②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的设计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设计”。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 A(暂定)级(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2)项目负责人条件:
a、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
b、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设计(设计工作内容至少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注:①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②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的设计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设计”。
(3)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两家,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条件要求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
④联合体各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同时联合体各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4)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5.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6.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6.3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东路6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8961352812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联 系 人:马佳佳、伏泽宇
电    话:13813968481
E - mail:JS86531176@126.com                                       
9.其他
9.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9.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9.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5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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