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项目)—变配电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FZ2021-019
项目名称: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项目)—变配电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9.777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9.777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范要求 |
本项目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变配电设备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997778元 |
59900元 |
供货范围及内容 |
供货范围含本项目设计、设备的供货及运输、装卸、包装、现场仓储保管、技术资料提交、技术培训、安装(包工包料)、交接试验和通过各项验收、保修及货物的保险、检验、检定、校准等相关内容,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设备招标范围提供足以使合同包内设备良好联动运行的所有设备和附件。中标人保证本项目交付后需实现安全、稳定、可靠、满载供电目标,经招标人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竣工检验合格,并顺利送电通过最终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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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地点 |
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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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工程完工并经最终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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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条件 |
经招标人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竣工检验合格,并顺利送电通过最终验收,予以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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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质量要求:中标人保证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确保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规范标准,并符合福州市电业部门的有关规定,经招标人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竣工检验合格,并顺利送电通过最终验收。 |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
3、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设备供应、运输、装卸、包装、现场仓储保管、技术资料提交、技术培训、安装(包工包料)、交接试验和通过各项验收、保修及货物的保险、检验、检定、校准、人员差旅食宿费、13%增值税及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需要更换的零配件等投标人履行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其他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招标人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关税、汇率涨价及政府政策性文件调整等风险因素,除招标人增减供货设备数量及国家税率调整外,中标总价不因任何因素的改变而调整,本项目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4、招标人实施过程中有权增减供货设备数量,款项支付时招标人按实际要求据实予以调整。
5、中标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注:其他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工程完工并经最终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标准: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有):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叁级及以上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指壹万及壹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1)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9、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1、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并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2、无法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当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未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或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所有资格标准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导致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至 2021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方式: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9 月 30 日起至2021年 10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2、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
联系方式:林伟13705915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
联系方式:叶工,0591-87814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伟
电 话: 1370591567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项目)—变配电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其他电气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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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晋安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29日 16:2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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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0月2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299.7778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05915671 | ||
采购单位 | 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伟137059156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工,0591-87814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