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幼儿园校园文化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年11月29日 10:4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校园文化建设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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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高新区实验幼儿园 | ||
行政区域 |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29日 10:49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层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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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19.1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22851026 | ||
采购单位 | 高新区实验幼儿园 | ||
采购单位地址 | 高新区南屿镇乌龙江大道48-6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老师 0591-227993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伟 0591-22851026 |
项目概况
福州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校园文化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RH-[TP]-2021010
项目名称:福州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校园文化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否 | 1(批) | 191000 | 191000 | 2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签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节能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环境标志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提供不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监狱企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依据的标准)及其附件(若有,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的完整页面)复印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至 2021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层
方式:供应商须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如需纸质版采购文件另加邮寄费50元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帐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屿支行
账 号:418280332312
开户名: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电子邮箱:fjrhzb@163.com
3、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现场办理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异地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按本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上述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或截图及所购买的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邮箱)代理机构。
4、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导致投标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需与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供应商应详细审查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新区实验幼儿园
地址:高新区南屿镇乌龙江大道48-6
联系方式:高老师 0591-22799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层
联系方式:张伟 0591-22851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
电 话: 0591-2285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