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区纪委监委谈话场所信息化改造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10107000230518123910-07027572
预算金额3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沈鹏程1801976663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区纪委监委谈话场所信息化改造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10107000230518123910-07027572
存证日期: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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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8 信息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云平台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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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
- 公告标题:
- 区纪委监委谈话场所信息化改造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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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区纪委监委谈话场所信息化改造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7000230518123910-07027572
项目名称:区纪委监委谈话场所信息化改造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0723-00032594
预算金额(元):3520000元(国库资金:352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3518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区纪委监委谈话场所信息化改造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普陀区人民政府3号楼大厅东侧谈话厅、底楼谈话区以及三层会议室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总面积约501.9平方米,主要包含综合布线用材料设备、纪委谈话用专用设备(包括谈话专用监控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其他视频监控设备、出入口控制设备、安防报警设备、指挥会议室显示设备、会议发言讨论扩声设备、谈话指挥用可视会议设备、谈话专用综合平台)、机房用设备。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测试、初步验收;初验后试运行至少1个月,试运行结束后才能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2009]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项目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3.3、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3.5、具备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6、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2日至2023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电子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纸质文件: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楼412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0:00
开标地点:电子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纸质文件: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楼412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供应商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澄清答疑:投标响应方如认为投标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于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个工作日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52564588-6133)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逾期不予受理。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供应商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 400-881-7190。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大渡河路1688号
联系方式:021-52564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渡河路1668号
联系方式:180197666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鹏程
电 话:18019766637
潜在供应商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5-18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公告源URL:
http://www.zfcg.sh.gov.cn/ZcyAnnouncement/ZcyAnnouncement2/ZcyAnnouncement3001/2e9WbzphlFE6c7z+lc8MIDcA9WHNCdRNDWWHOPJCI2Q=.html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6-12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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